項目基本信息 | |
編號 | ZZ00007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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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福建省閩南地質大隊林下基地倉庫及場地(分3標)五年租賃權招租公告 |
掛牌價 | 詳見公告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掛牌開始日期 | 2017-08-18 |
掛牌結束日期 | 2017-08-18 |
是否延牌 | 否 |
聯系人 | |
聯系電話 | |
地址 | |
發布機構 | 漳州市國有資產產權(物權)交易中心 |
倉庫及場地招租公告
受委托,漳州市國有資產產權(物權)交易中心現面向社會公開招集競租人:福建省閩南地質大隊林下基地倉庫及場地(分3標)五年租賃權。競租人資格均限定為:在中國境內注冊成立的合法存續的法人單位或領取營業執照的其它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均可申請參加競租,但尚有欠繳本中心交易服務費等費用的單位和個人除外。租賃用途均限制為:不得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行業及有毒有害污染環境和噪音干擾周邊居民生活環境和秩序的行業。各標的建筑面積與第一年年租金競價起始價的基本信息,詳見《福建省閩南地質大隊林下基地倉庫及場地(分3標五年租賃權)招租情況一覽表》。有意競租者請于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16日17:30時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或單位授權證明書資料,辦理報名手續。若在此公告期間各相應標的未征集到競租人,公告期以五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直至2017年10月10日期間征集到意向競租人止或另行公告。資料詳情請登陸www.zzcqwq.com【漳州市國有資產產權(物權)交易中】心查看下載。
聯系地址:漳州市新華南路86號行政服務中心大樓十層
聯系電話:0596-2072002 吳小姐 傳真:0596-2072002
房屋(場地)租賃合同
甲方:福建省閩南地質大隊
乙方:
乙方向甲方租用 作為 場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合同,以資雙方共同履行。
一、租賃店面座落等情況:
1、房屋(場地)坐落: ;
2、建筑面積 (面積): 平方米(具體為: )。
二、租賃用途: 。
三、租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 年。租用期間如需修繕,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租金:基礎租金第一年 元,租金每年遞增2%,簽訂合同當日乙方交付第一年半年租金 元及履約保證金 元(按第一年的前三個月的租金標準繳交,不計息,退租時退還),之后每半年提前一個月繳納下一個半年租金。
五、租賃期間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垃圾清運、物業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及其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在水電容量范圍內負責水電供應,乙方須向甲方預交 1000元水電備用金。電價為每度 0.87元,用水每噸 2元,如供電局調整電價,亦做相應調整,水電費應在次月15日前交清上月所實際使用的費用,逾期按日收取所欠金額1%的滯納金。
六、乙方在租用期間內應對租用范圍內場地保持完好。未經甲方允許,不得私自搭蓋、轉租或轉作其他用途。租用期滿,乙方須于期滿后15日內將所租房屋(場地)交予甲方,如果要求續租,須在期滿前一個季度向甲方提出。合同到期甲方重新招租,同等價格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七、乙方須依法辦妥經營本房屋(場地)所需的相關證件后方可經營,若違規經營產生的所有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手續辦理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本房屋(場地)涉及的周圍環境衛生、安全保衛、消防安全、計劃生育和生產經營等責任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所需相關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因房屋(場地)使用產生的一切稅費、水電、通信、物業管理等責任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在租用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有關安全規章制度及治安管理辦法,做到安全生產、安全用電、安全防火,并制訂好防火措施及配備消防器材,確保安全,租賃期內所發生的一切責任事故和違法行為均由乙方自負。
九、非不可抗拒原因,甲乙雙方不得提前中止協議。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或未按時繳納租金超過一季度,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收回所欠款項。
十、本協議終止時,乙方不得損毀或拆除所設立的維修設施,如甲方因其他規劃需要動用該場所,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從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其它:
甲方 (簽章):福建省閩南地質大隊 乙方 (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聯系電話:05966626205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