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基本信息 | |
編號 | ZZ00009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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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福建省龍海林下國有林場、福建省南靖國有林場、福建省華安金山國有林場和福建省長泰巖溪國有林場薌城區漳響路東岳新村1幢101-104號共4間店面整體三年租賃權招租公告 |
掛牌價 | 詳見公告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掛牌開始日期 | 2018-06-05 |
掛牌結束日期 | 2018-06-25 |
是否延牌 | 否 |
聯系人 | |
聯系電話 | |
地址 | |
發布機構 | 漳州市國有資產產權(物權)交易中心 |
店面招租公告
受委托,漳州市國有資產產權(物權)交易中心現面向社會公開招集競租人:漳州市薌城區漳響路東岳新村1幢101-104號共4間店面整體三年租賃權。競租人資格限定為:在中國境內注冊成立的合法存續的法人單位或領取營業執照的其它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均可申請參加競租,但尚有欠繳本中心交易服務費等費用的單位和個人除外。租賃用途限制為:除網吧、足浴、桑拿、娛樂、餐飲等污染和噪音較大及容易干擾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以外的其它合法用途。本標的面積與每平方米月租金起始價等基本信息,詳見《漳州市薌城區漳響路東岳新村1幢101-104號共4間店面整體三年租賃權招租情況一覽表》。有意競租者請于2018年6月25日17:30時前攜帶本人身份證或單位授權證明書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具體提交材料詳見公告附件《競標意向登記表》),辦理報名手續。資料詳情請登陸www.zzcqwq.com【漳州市國有資產產權(物權)交易中心網】查看下載。
聯系地址:漳州市新華南路86號行政服務中心大樓五層
聯系電話:0596-2072002 吳小姐 傳真:0596-2072002
店面租賃合同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友好和充分的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賃店面座落等狀況:
1.店面座落:漳州市薌城區漳響路東岳新村1幢第 號店面;
2.店面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租賃用途:除網吧、足浴、桑拿、娛樂、餐飲等污染和噪音較大及容易干擾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以外的其它合法用途。
三、租賃期限:3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數額、付款辦法、交納日期、承租履約保證金:
1.租金數額:承租期間,自本合同租賃期限起算日起,每平方米每月租金 元,即該店面每月租金 元。
2.付款辦法:銀行轉賬。
3.交納日期:租金按半年度繳交。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需向甲方繳納第一個半年度租金和承租履約保證金。以后每半年需提前一個月繳納下一個半年度租金。
4.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繳交承租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3000 元/間,不計利息。退租時交清所有租金及相關費用且經驗收店面各項設備不受損壞和房屋恢復原狀的情況下可如數無息退回。
五、房屋及設備維修和保管:
1.在交付使用前甲方負責店面的檢查、維修,并承擔其費用;
2.租賃期內乙方負責房屋及室內裝修設備的保管、維修,并承擔其費用;
3.乙方確實需要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拆、減、增必須符合房屋結構及安全相關要求,否則必須承擔一切責任。乙方經甲方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乙方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乙方應當承擔恢復原狀義務;乙方經甲方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時,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無償收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補償。
六、租賃期間各項費用的繳納
1.水電費:租賃期間,乙方所用水費、電費由乙方負責并直接繳交水務部門、電業部門。
2.租賃期間,本店面涉及的周圍環境衛生、安全保衛、消防安全、計劃生育和生產經營等責任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所需相關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因店面使用產生的一切稅費、水電、通信、物業管理等責任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擅自將承租的店面轉租、轉讓、轉借或與他人交換使用的;
2.乙方任意變更店面用途或不合理使用的;
3.乙方私自改變店面結構拆、減、增加的;
4.乙方利用店面進行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乙方應承擔所發生的一切責任)。
5.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條款履行義務,并經甲方一年內三次(含三次)或一個月內二次(含二次)發出書面整改通知仍未按要求履行整改責任的。
6.未經甲方許可在店外擺攤設點經營。
7.未能履行合同條款第六條規定的義務。
八、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須依法辦妥經營本店面所需的相關證件后方可經營,若違規經營產生的所有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手續辦理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租賃期間,由于使用保管不當等過錯,造成店面(包括公共設備)或設備損壞、丟失、應負責修理、更換、恢復原狀或賠償責任;應在法律法規許可條件下從事商業活動,杜絕經營假冒偽劣產品、“三無”產品,不得欺行霸市等欺詐消費者違法行為,實行“門前三包”:包環境衛生整潔、包攤點道路暢通、包治安安全措施。在外觀上制作廣告等應遵守城市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并取得甲方相應店面業主的書面同意。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時間和金額交付租金,每天按租金拖欠的部分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30天未繳清租金,甲方有權終止本租賃合同,無條件收回店面,沒收乙方繳交的承租履約保證金,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所有損失。
4.因乙方違約行為致使甲方終止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除應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外,還須賠償甲方所有的損失(含本合同項目競標應當承擔的交易傭金、交易鑒證費及信息發布費等)。再行招租的租金價款低于本租賃合同租金價款的,乙方應當補足差額(補足差額后,乙方總計所繳租金總額不得低于本租賃合同總租金價款;若再行招租的年限長于本合同的承租年限,則乙方須以本合同確定的年限按不低于本合同年租金的標準補足差額)。
九、租賃期間因城市建設、政府行為等客觀情況需要收回租賃標的,乙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無條件將所租賃的店面及設施交還甲方,甲方對乙方不做任何損失賠償,但乙方預交租金部分可予退還。
十、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議定,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租賃期滿后十日內,乙方須將店面交還甲方,并經甲方驗收合格,逾期交還的,乙方每天應向甲方交納違約金1000元,并應承擔每日租金,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壹份,產權(物權)交易中心存檔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理人: 承租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