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基本信息 | |
公告名稱 | 福建省2017年煤炭去產能指標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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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扶女士、張先生、阮先生、林先生 |
聯系電話 | 0591- 87845911、87855200、87315276、87821179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發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福建省2017年度煤炭去產能指標交易
福建省工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產能辦”)牽頭組織,經2017年度關閉退出煤礦企業自愿申請,現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接受福建省26家企業的委托,掛牌出讓福建省2017年度關閉退出的27處關閉退出的煤礦的煤炭去產能計劃內指標,現公告如下:
一、標的名稱:福建省2017年度煤炭去產能計劃內指標。
1、27處煤礦均享受中央財政獎補,總產能151萬噸/年,可交易指標按30%系數折算。
二、指標供應總量:45.3萬噸。
三、掛牌底價:120萬元/萬噸。
四、競買人資格條件要求 :
1、競買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且擬向項目核準機關申請煤礦建設項目核準手續;
2、競買人須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競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屬于國家或有關部門誠信懲戒的對象;
4、競買人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其他要求。
五、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6月12日12:00止。
六、競價保證金:
1、保證金金額:5萬元/萬噸,保證金最高繳納金額100萬元。每名競買人不論其申請的指標需求量多少,其繳納的保證金最高上限為100萬元。如競買人交納的保證金高于其申請的指標需求量對應的金額時,按其申請的指標需求量計算為準。
2、保證金交納賬戶:
戶名: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開戶行:招商銀行福州分行東街口支行;
帳號: 591902114910302。
3、交納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6月12日12:00止(以到賬為準)。
七、交易合同簽署:
1、出、受讓雙方在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確定交易結果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福建省煤炭去產能指標交易合同》。
八、價款支付方式:
1、受讓人已支付至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的保證金在《福建省煤炭去產能指標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可直接無息轉為本次指標交易價款;
2、首期價款為受讓人應支付的本次指標交易價款總額的20%,受讓人應在《福建省煤炭去產能指標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至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指定銀行賬戶,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收到首期價款后3個工作日內劃轉所收到的首期價款的50%至出讓人指定賬戶,用于出讓人開具正式發票時的稅金等支出;
3、扣除受讓人前期繳納的保證金(該筆保證金在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直接無息轉為本次指標交易價款)和首期價款,受讓人應在取得產能置換預證明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該剩余價款支付至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指定銀行賬戶。
九、交易方式:
1、報價方式:網絡一次報價;
2、協議成交:當僅征集到1家合格競買人的,按協議方式成交,成交價格按照掛牌價與競買人報價孰高的原則確定;
3、網絡競價成交:當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合格競買人時,組織網絡競價,競價結束后按照“報價優先、需求量優先、時間優先、競價保證金到賬時間優先”的匹配原則確定出讓人與受讓人,以及雙方的成交價格與交易量。
十、公告期限:2018年5月29日—2018年6月11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合格競買人,公告期限順延至2018年6月15日有受讓人摘牌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
十一、聯系方式: 0591-87845911、87855200、87315276、87821179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附件下載:
附件1:《福建省2018年煤炭去產能置換指標一覽表》;
附件2:《福建省煤炭去產能指標交易工作實施方案(試行)》;
附件3:《福建省煤炭去產能指標交易規則》;
附件4:《福建省煤炭去產能指標交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