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基本信息 | |
編號 | XM00008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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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廈門市湖里區長岸路482號房產整體招租 |
掛牌價 | 671萬元 |
保證金 | 500萬元 |
掛牌開始日期 | 2017-12-22 |
掛牌結束日期 | 2018-01-10 |
是否延牌 | 是 |
聯系人 | 賴先生、許先生、陸先生、林先生 |
聯系電話 | 0591-87838107、87809323、87800096、87850015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發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受企業委托,現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廈門市湖里區長岸路482號房產(以下簡租賃標的)。租賃標的位于湖里區西北部,自貿區及閩臺文化二期產業園區內,湖里寨上小學旁,長岸路與長歌路交匯處東南角,具有良好的區位優勢。租賃標的宗地土地使用權面積8,644.93㎡,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劃撥用地;租賃標的批準房屋用途為辦公、倉庫及水泵房。主體建筑物共五層(原辦公、倉庫用房),建筑面積為22,311.24㎡,為鋼混結構;設備配套用房共一層(水泵房),建筑面積為65.37㎡,為混合結構。
租賃標的地塊已獲得廈門市湖里老工業廠房文創園區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文創項目立項審批,定名為“五洲匯跨境文化創意產業園”。標的物經更新改造后的用途為文創產業用房,改造建設期預計6個月,改造后出租面積約22,377㎡。具體以實際看樣為準。
二、掛牌價:第二年年租金人民幣671萬元。
三、租賃用途、租賃期限、租金支付方式及租金遞增方式
1、租賃用途:根據廈湖府辦(2014)90號《關于支持湖里老工業廠房文創園建設發展的實施辦法》文件要求,該標的物僅限經營符合《廈門市“十二五”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規劃提出的重點鼓勵發展的四大文化產業集群目錄》列舉的創意設計、文化旅游、影視動畫、數字內容產業集群涵蓋的四大產業門類(詳見附件目錄),不得用作工業生產車間、用作銷售存放危險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經營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項目和法律明令禁止的項目;
2、租賃期限:10年(含1年免租期),租期從租賃標的實際交付之日起算;
3、租金支付方式:以每三個月為一個支付期,承租方應在每一個支付期到來前,提前十日支付當期租金;
4、租金遞增方式:第一年免租金,第二、第三年租金按成交價計收, 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年年租金在第三年年租金基礎上遞增8%;第八、第九、第十年年租金在第七年年租金基礎上遞增10%。
四、租賃履約保證金:合同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貳佰萬元整,在簽訂《租賃合同》后三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交清或從其繳交的競價保證金中扣除交易傭金后轉為《租賃合同》履約保證金,合同履行期滿不計利息退還承租方。
五、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承租方為合法存續的境內企業法人,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1000萬元(含);
2、營業執照須有《廈門市“十二五”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規劃提出的重點鼓勵發展的四大文化產業集群目錄》列舉的創意設計、文化旅游、影視動畫、數字內容產業集群涵蓋的四大產業門類(詳見附件目錄)的業務經營范圍,同時具備進出口經營資質。
六、競租人(承租方)應接受的主要條款
1、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國家相關規定各自承擔,如未規定的,由承租方承擔。
2、競租人在接到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發放的《成交確認書》的五個工作日內,必須和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租賃合同》從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由于舊房改造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復雜,標的物交付時間存在不確定性,租期從標的物實際交付之日算起,標的物的交付時點為標的物改造工程竣工預驗收(開發建設、施工、設計和監理單位共同驗收)通過次日。合同期滿后,若出租方繼續招租,原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有權優先承租。
3、標的物的狀況,競租人應進行充分了解,自行評估并自愿承擔風險。
4、承租方須按《廈門市湖里老工業廠房文創園區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五洲匯跨境文化創意產業園”項目立項的批復》(廈文創辦【2015】7號)和《關于支持湖里老工業廠房文創園區建設發展的實施辦法》【廈湖府辦(2014)90號】的定位經營本項目,若因承租方的經營不符合文創園業態的要求導致該項目文創立項被取消或無法享受文創項目政策扶持或導致出租方遭受其他損失的,出租方除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收回租賃標的物外,另有權要求承租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出租方損失,該損失包含但不限于:(1)項目應得而未得的各種政府補助、補貼和獎勵等;(2)因承租方改變經營業態而導致政府部門對出租方實施的罰款;(3)出租方的租金損失;(4)出租方為再次申請項目文創立項所需支出的成本或費用。
5、承租方應事先將裝飾裝修方案報出租方備案,若是改建擴建的,應事先書面征得出租方及政府有關部門批準。裝飾裝修、改建擴建活動不得損壞租賃房屋外觀、建筑主體及承重結構,不得影響房屋建筑的安全性能,不得對相鄰權人或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權益構成侵害。承租方應確保裝飾裝修、改建擴建活動完全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并對裝飾裝修、改建擴建過程中的消防安全、施工安全、環保達標等事項負責,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檢查。若裝飾裝修、改建擴建依法應向政府部門報批或申報驗收的,承租方應自行負責完成報批或報驗手續,并應取得政府部門的批準或驗收文件。因裝飾裝修、改建擴建及報批報驗活動產生的費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6、承租方如發生轉租行為,應將與次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報出租方備案。
7、租賃期間,承租方應自行負責物業管理及房屋的安全保衛工作,并自覺接受有關部門和出租方的監督檢查。承租方應就文創園區內的經營活動向保險公司投保公眾責任險,每年的保險金額不得低于500萬元,保險期限應覆蓋全部租賃期限,保險費用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必須按照法律的規定,聘請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負責對標的物內的附屬設備設施(如配電設備、中央空調、電梯、照明設施、消防栓等)日常的維護、維修工作,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8、用電、用水立戶的相關手續由承租方負責辦理,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出租方給予必要的配合;水、電的費用由承租方按相關標準自行與相關單位結算。
9、承租方必須嚴格遵守《消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行做好消防二次申報審批和安全工作,無條件接受有關部門和出租方的監督和檢查,保障消防安全,在租賃期間因承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消防安全責任及損失(包括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概由承租方承擔。
10、租賃期間承租人必須自行辦妥工商、稅務登記等合法經營手續,依法經營,照章納稅,承擔經營活動中的一切經濟和民事責任,出租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11、租賃期內標的物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如臺風、地震等自然災害導致損毀而無法修復,出租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出租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如遇國家建設需要或其它用地改造需要拆遷,承租方應無條件服從,出租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2、標的物租賃期滿后,承租方在標的物上改建、擴建的建筑物及其附著在建筑物上的裝修部分,無償歸出租方所有。
13、自租賃標的物交付給承租方之日起,至承租方依約將租賃標的物交還給出租方之日止,根據廈門《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需要上繳給國家的土地收益金,均由承租方實際承擔并負責繳交給政府部門或其指定的收費主體。承租方應及時足額繳交上述土地收益金款項,并承擔逾期繳交所帶來的所有風險。在租賃期滿、租賃合同解除或終止、交還租賃標的物之日,承租方應負責與政府部門或其指定的收費主體結清上述全部款項。
14、標的物改建期完成交付使用后,出租方將在辦公樓保留100㎡的園區管理用房,標的物租賃期間,該用房不納入承租方租賃經營使用范圍。
15、競租人必須提交“五洲匯跨境文化創意產業園”項目運營方案,運營方案內容必須包含但不僅限于競租人企業情況介紹、園區定位、業態布局、招商措施和手段、園區收入和運營成本測算、園區運營管理規劃等。
16、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最終以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為準。
七、競價方式:網絡動態報價。
八、公告期限: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1月10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受讓方,公告期限以每五個工作日順延至有受讓方摘牌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
九、競價保證金:人民幣500萬元。
十、咨詢電話:0591-87838107、87809323、87800096、87850015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