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基本信息 | |
編號 | XM00015462 |
---|---|
名稱 | 廈門市思明區湖濱南路359號海晟國際大廈14層、24層辦公房產分別招租 |
掛牌價 | 詳見公告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0-11-11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0-12-01 |
是否延牌 | 是 |
聯系人 | 張先生、阮先生、扶女士、曹先生 |
聯系電話 | 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0592-2083169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發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一、租賃標的基本情況及掛牌價:
1、標的基本情況:
廈門市思明區湖濱南路359號海晟國際大廈14層、24層辦公房產分別招租 ,標的情況如下表:
標的 序號 |
項目名稱(地址) |
計租面積 (㎡) |
第一年月租金掛牌價格 (元/月) |
競價保證金 (萬元) |
租賃 期限 |
備注 |
1 |
海晟國際大廈14層1405單元 |
300.82 |
26472.16 |
35 |
5年 |
空置 |
2 |
海晟國際大廈14層1406單元 |
302 |
26576 |
35 |
5年 |
空置 |
3 |
海晟國際大廈24層 |
941.24 |
94124 |
45 |
5年 |
空置 |
以上標的分別招租,地址位于湖濱南路359號海晟國際大廈,以上標的不動產權證正在辦理中,室內為簡裝房(具體現狀可現場查勘)。
租賃標的所處的海晟國際大廈系福建煙草海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中國煙草福建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和廈門海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三方共同投資開發建成,并于2018年12月4日簽署《“海晟國際大廈”聯合開發三方協議》補充協議(一)中明確各方享有地上建筑的相關權益,本次租賃標的的所有權由福建煙草海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享有,并經標的所有人福建煙草海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全權委托廈門煙草海晟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開展海晟國際大廈14層、24層招租事宜。
提示:以現狀出租,實際狀況以看樣為準。若實測面積不足,租金不予調整。以上標的尚未取得產權證,承租方競得租賃標的的承租權后,不得以租賃標的未取得產權證為由,拒簽成交材料、房屋租賃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為由拒絕履行《房屋租賃合同》。若在看樣期至標的移交日期間現場發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出租方所有,組織方不對現場狀況進行保證及現場狀況變化作出解釋,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二、用途、裝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履約保證金以及有關稅費規定:
1、租賃用途:辦公(不允許營業性醫療、教育培訓機構等,不允許如實驗室、資料中心等設施設備較為復雜,對樓板負荷較大的機構入駐)。
2、租賃期限:5年(自租賃標的交付之日起算,具體詳見《房屋租賃合同》)。
3、裝修免租期:300㎡及301㎡以下,1個月;301-601㎡(及601㎡以下),1.5個月;601-1001㎡(及1001㎡以下),2個月;1001-1301㎡(及1301㎡以下),2.5個月;1301㎡及1301㎡以上,3個月。(裝修期內不收取租金)。
4、租賃保證金:2個月的首年月租金及1個月物業綜合管理費,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支付。
5、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兩個月支付一次,首期租金于《房屋租賃合同》簽署之日起5個工作日交清,后續每期租金承租方應于每期首月的前3個工作日內足額繳清。
6、租金遞增方式:前兩年不變,從第三個租賃年度(含第三年)開始每年月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價格的基礎上逐年遞增5 %。
7、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國家相關規定各自承擔,如有未規定的,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應自行承擔其經營行為而產生的所有稅費。如在租賃期間遇到國家增值稅政策變化導致出租方開票稅率大于5%(不含附加稅及房產稅),增加的增值稅由承租方承擔。
三、競租人(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合法有效存續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
3、未被列入全國法院系統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4、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承租。
四、競租人(承租方)須接受的承租條件
1、租賃標的以現狀出租,競租人自行查勘現場,并自行承擔查勘過程的一切費用,全部承擔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誤解現場實際狀況而導致的一切后果。承租方須嚴格履行租賃合同,若承租方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并繳納了規定金額的租賃保證金后,因出租方原因拖延了承租方的實際入駐時間,那么已簽租賃合同的起、止日期可以順延,具體順延時間以出租方通知為準;
2、承租期限內,承租方應遵守國家、省、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該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定,按照約定用途合理使用該房屋,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該租賃房屋用途;
3、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以轉租、分租、轉借、與他人合資、合作經營的等形式將該物業全部或部分交由他人使用、提供給他人作為經營或工商、稅務登記等經營許可注冊地址;
4、承租方對房屋進行任何裝飾裝修、拆改、擴建或增添,均須經出租方書面同意;
5、租賃標的涉及可能損害建筑結構和安全的裝修設施,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拆除,否則,如果造成建筑物損壞,承租方應承擔修復責任并賠償出租方因此導致的全部損失;
6、承租方應按有關規定自行辦理租賃標的經營及二次裝修需要的有關審批手續。出租方配合提供規定的相關文件,出租方不承擔任何有關承租方未能通過消防、其它相關審批及驗收的責任;
7、承租方應自行承擔租賃房屋而產生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衛生費、電話費、裝修費、維修費等費用及維護租賃房屋而發生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安、消防、環衛、設備維修更新以及廣告等費用,但不包括國際大廈公共部分的保安、消防、環衛、設備維修更新以及廣告等費用。
裝修期內,所產生的物業綜合管理費以及水電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8、如租賃期內物業綜合管理費(物業綜合管理費包括物業服務費10元/月/㎡、公維金4元/月/㎡、公攤水電4元/月/㎡等;上述費用按建筑面積計繳,含增值稅)上漲的,承租方應自上漲之日起按上漲后的標準支付物業綜合管理費,且承租方應于出租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發出通知后30個日歷日內補繳自上漲之日起的物業綜合管理費差額;
9、其他須承租方接受的承租條件詳見《房屋租賃合同》;
10、以上租賃標的均不涉及優先承租權。
五、競價方式:網絡競價。
六、公告期限:2020年11月11日— 2020年12月1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競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直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征集到意向受讓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內聯系我中心經辦人員獲取本項目《競價須知》)。
七、咨詢電話: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0592-2083169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