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基本信息 | |
編號 | XM00012595 |
---|---|
名稱 | 廈門鼓浪別墅酒店有限公司餐廳一樓招租 |
掛牌價 | 14.5萬元 |
保證金 | 100萬元 |
掛牌開始日期 | 2019-10-17 |
掛牌結束日期 | 2019-11-06 |
是否延牌 | 是 |
聯系人 | 曹先生、陳女士、許先生、賴先生 |
聯系電話 | 0592-2083169;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
地址 | 廈門火炬高新區軟件園創新大廈C區#301-A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發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廈門分部 |
一、項目簡介
1、租賃標的掛牌價及保證金:
租賃標的 |
建筑 面積(㎡) |
首年月 租金掛牌價(萬元) |
競價保證金 (萬元) |
廈門鼓浪別墅酒店有限公司餐廳一樓 |
606.85 |
14.5 |
100 |
2、租賃標的基本情況
租賃標的位于廈門市思明區鼓浪嶼鼓聲路14號廈門鼓浪別墅酒店有限公司一樓餐廳。租賃范圍除了一樓餐廳外,還包含酒店大門左側現有木棧道區域及部分附屬設施,建筑面積為606.85平方米。
若在看樣期至標的移交日期間現場發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出租方所有,組織方不對現場狀況進行保證及現場狀況變化作出解釋,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風險)提示
原租戶租期至2019年9月30日,原租戶未放棄優先承租權。租賃物為廈門鼓浪別墅酒店名下資產,產權明晰。
租賃標的以現狀出租,競租者自行查勘現場,并自行承擔查勘過程的一切費用,全部承擔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誤解現場實際狀況而導致的一切后果,若意向競租人繳納保證金并參與競價,即視為該意向競租人對標的的現況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認可且無異議。
4、租賃用途:僅作為餐飲及相關配套使用,相關配套含酒水飲料、土特產售賣。
5、首年月租金掛牌價:人民幣14.5萬元。掛牌價為租賃標的首年月租金底價。租賃標的的租金包含綜合管理費用(含公共設備維修費、公共區域保養費、公共場所保安費、公共場所電話費、公共部分電費、監控及安全設施費),承租方需自行負責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水費、電費等其他費用。
6、租賃期限及租金遞增方式:租賃期限三年,從交付租賃標的之日起算,具體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為準。首個租賃年度(12個月為一個租賃年度)月租金(含稅)為公開競價確定的成交價,從第二個租賃年度起(含第二個租賃年度)至租期結束,每年度月租金在上一個租賃年度月租金基礎上逐年遞增8%。
7、項目免租期:無免租期。
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結算,先付后用,且應在每月25日前將下月的租金匯入出租方指定賬戶。
9、履約保證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應于《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向出租方支付60萬元作為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履約保證金不能沖抵租金及各項費用。合同期內,若承租方無任何違約行為,出租方在合同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承租方。該租賃標的期滿,承租方應如期交還。
二、競租人(承租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境內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在鼓浪嶼島上有經營餐飲5年(含5年)以上的經營經驗,需提供營業執照及相關證明。
3、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4、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競租。
三、競租人(承租方)應接受的主要租賃條件
1、租賃期間,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轉租或部分轉租或將所承租的物業全部或部分交由他人使用,不得擅自改變合同約定經營項目,租賃期內不得改變用途,不得將租賃場所及其裝修、設備設施財產用作抵押、擔保。
2、承租方必須自行負責解決在裝修和使用過程中涉及的有關手續和相關事宜(包括工商、稅務登記、衛生、安全、環保、城市管理、特種行業管理、消防審批手續和驗收等),并承擔全部費用。
3、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國家相關規定各自承擔,如有未規定的,由承租方承擔。水費、電費等經營管理的其他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4、租賃期間內,承租方應保持租賃場所內設備設施的完整、完好,不得隨意對原有房屋結構進行改造,如確因經營需要必須改造時,應向出租方提交改造方案,并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承租方不涉及房屋結構的裝修方案,其裝修水平應符合甲方精品商務旅游酒店的經營需要,承租方的裝修方案必須事先經出租方書面審核同意方可進行。裝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裝修期間及內部停業整頓期間,仍需按合同的約定按時繳納租金及各項費用(因出租方原因造成承租方停業除外)。承租方應在出租方指導下參照精品商務旅游酒店的規范要求進行經營管理,接受出租方按精品商務旅游酒店的標準進行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服務質量等方面的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承租方整改不力,將接受相關處罰。
5、出租方為承租方單獨安裝水表、電表,承租方電費按1元/度、冷水按3.70元/噸、熱水按20.00元/噸的結算單價,根據實際使用數量結算(如遇政策性價格上調,出租方同步上調結算單價)。
6、未放棄優先承租權的原租戶若參加競租,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并且需要按照本項目競價須知的要求在掛牌期間提供報名材料和繳納競價保證金參與競價。
7、出租方應于《房屋租賃合同》生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交付承租方使用。
8、承租方須無條件全部簽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賃條件和本項目《房屋租賃合同》。
四、競價方式:網絡競價。
五、競價保證金:100萬元。
六、公告期限: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1月6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承租方,則公告期限以每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直至 2019年11月13日征集到承租方為止或另行公告)。
七、報名截止時間:2019年11月6日17時。有意參加競價的競租人請在公告期內到我中心獲取《競價文件》。《房屋租賃合同》等詳見本項目《競價文件》。
八、聯系人:曹先生、陳女士、許先生、賴先生;
電話: 0592-2083169,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廈門火炬高新區軟件園創新大廈C區#301-A;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監督電話:0591-878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