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基本信息 | |
編號 | XM00025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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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廈門市思明區水仙路33號、公園南路17號及湖里區象興四路22號部分房產和車位分別轉讓 |
掛牌價 | 詳見公告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3-11-27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3-12-22 |
是否延牌 | 是 |
聯系人 | 陳女士、鄧先生、賴先生 |
聯系電話 |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發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受企業委托,現對以下轉讓標的廣泛征集受讓方,特公告如下:
一、轉讓標的掛牌價及保證金
標的序號 |
標的名稱 |
建筑面積(㎡) |
掛牌價 (萬元,不含稅) |
競價保證金(萬元) |
標的1 |
廈門市思明區水仙路33號第一層東北及西南部大廳 |
618.73 |
991.21 |
100 |
標的2 |
廈門市思明區水仙路33號18A單元、18B單元、18C單元 |
589.54 |
533.35 |
50 |
標的3 |
廈門市思明區水仙路33號第四層第19號車位 |
63.92 |
30.05 |
5 |
標的4 |
廈門市思明區水仙路33號第四層第20號車位 |
63.92 |
30.05 |
5 |
標的5 |
廈門市思明區公園南路17號4室 |
810.75 |
1209.23 |
100 |
標的6 |
廈門市湖里區象興四路22號1X單元 |
321.22 |
255.82 |
20 |
注:以上標的分別轉讓。同一競買人在符合競買條件的前提下可報名受讓單個標的或多個標的,報名受讓多個標的的,需針對每一個標的交納足額保證金。
二、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
1、標的基本情況
標的序號 |
標的名稱 |
權證編號 |
土地用途 |
房屋用途 |
土地使用權類型 |
土地使用期限 |
建成年份 |
目前是否在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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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1 |
廈門市思明區水仙路33號第一層東北及西南部大廳 |
閩(2022)廈門市不動產權第0103448號 |
商業服務業 |
銀行 |
出讓 |
2030年2月7日 |
1996 |
否 |
|
標的2 |
廈門市思明區水仙路33號18A單元、18B單元、18C單元 |
閩(2022)廈門市不動產權第0101723號、閩(2022)廈門市不動產權第0101717號、閩(2022)廈門市不動產權第0101715號 |
辦公 |
辦公 |
出讓 |
2040年2月7日 |
1996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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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3 |
廈門市思明區水仙路33號第四層第19號車位 |
閩(2022)廈門市不動產權第0103436號 |
車庫 |
車位 |
出讓 |
2060年2月7日 |
1996 |
否 |
|
標的4 |
廈門市思明區水仙路33號第四層第20號車位 |
閩(2022)廈門市不動產權第0103441號 |
車庫 |
車位 |
出讓 |
2060年2月7日 |
1996 |
否 |
|
標的5 |
廈門市思明區公園南路17號4室 |
閩(2016)廈門市不動產 |
商業服務業 |
商業 |
出讓 |
2031年2月6日 |
1998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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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6 |
廈門市湖里區象興四路22號1X單元 |
閩(2021)廈門市不動產權第0015727號 |
辦公 |
辦公 |
出讓 |
2044年5月17日 |
1996 |
否 |
若在看樣期至標的移交日期間現場發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轉讓方所有,組織方不對現場狀況進行保證及現場狀況變化作出解釋,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風險)提示
(1)轉讓標的無糾紛、無抵押、無擔保及其他限制轉讓的情況,產權清晰。現均處于空置狀態。
(2)轉讓標的以現狀轉讓,轉讓標的權證所載信息及上述基本情況僅供參考,競買人應審慎、詳細核對標的質量及數量、權證載明的內容以及實物情況,標的質量、數量等參數及實際狀況以現場看樣為準。若相關標的情況參數與實際有誤,轉讓價格不予調整,競買人不得以重大誤解或其他理由主張撤銷或解除合同。
(3)競買人參加競買應對標的進行現場勘察核實,應當充分了解房產所在地政府的房產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房產所在地政府頒發的限購令,一旦報名繳納競價保證金即視為競買人完全理解并自愿承擔對政策了解不細致或對潛在的風險估計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責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讓方的原因造成產權無法變更過戶),并愿對自身參加競價的行為負完全責任。
三、競買人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報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平臺查詢情況競買人不存在失信記錄;且報名截止日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執行人查詢沒有找到競買人相關的結果】。
3、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競買人(受讓方)應接受的主要交易條件
1、轉、受讓雙方須在轉讓標的成交之日(即競價結束當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受讓方須在《房地產買賣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2、轉受讓雙方在轉讓過程中所產生的稅費,按國家相關規定由雙方各自承擔,若國家未有相關規定的,由受讓方承擔。
3、實物移交日前水、電、管道煤氣、閉路電視(有線)、網絡、物業管理等費用由轉讓方承擔并于實物移交當日結清,而實物移交后由受讓方承擔。上述配套設施的相關證件開戶或過戶費用由受讓方辦理并承擔。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受讓。
5、本次資產轉讓的轉讓價格為不含增值稅價格,相應增值稅由受讓方另行承擔。轉讓方收到全部轉讓價款(不含稅)和相應增值稅后依據現行有效的相關稅務法律法規向受讓方開具發票。如遇國家稅收政策調整,則按國家稅法規定的適用稅率執行。
6、其他交易條款以轉、受讓雙方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為準。
五、競價方式:網絡競價。
六、公告期限: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22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競買人,公告期限以每五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直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征集到受讓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報名截止時間:2023年12月22日17:00時。請競買人在公告期間內聯系我中心經辦人員獲取競價須知,相關規則詳見本項目競價須知。
聯系人:陳女士、鄧先生、賴先生;
電話: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