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基本信息 | |
編號 | XM00013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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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廈門市思明區湖濱南路268號第一層東側店面招租公告 |
掛牌價 | 1.7645萬元 |
保證金 | 6萬元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0-01-17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0-02-11 |
是否延牌 | 是 |
聯系人 | 張先生、阮先生、扶女士、曹先生 |
聯系電話 | 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0592-2083169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發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廈門分部 |
一、租賃標的基本情況及掛牌價:
標的情況:
房屋標識 |
面積 (㎡) |
狀態 |
月租金 (元) |
競價保證金 (萬元) |
廈門市思明區湖濱南路268號第一層東側店面 |
134.76 |
空置 |
17645 |
6 |
提示:以上標的位于廈門市思明區湖濱南路268號第一層東側,以現狀出租,實際狀況以看樣為準。若實測面積不足,租金不予調整。若在看樣期至標的移交日期間現場發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轉讓方所有,組織方不對現場狀況進行保證及現場狀況變化作出解釋,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二、用途、裝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押金以及有關稅費規定:
1、租賃用途:辦公(法律法規不允許的行業除外);
2、租賃期限:36個月;
3、免租期:無免租期;
4、押金:三個月的首年月租金;
5、租金支付方式:每三個月支付一次(先交后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當日即付首期租金,后續每期當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當期租金;
6、租金遞增方式:從第二年(含第二年)開始遞增,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礎上遞增2%;
7、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國家相關規定各自承擔,如有未規定的,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應自行承擔其經營行為而產生的所有稅費。
三、競租人(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資信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且能嚴格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履行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有效存續的境內外法人,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與福建省廈門鹽業有限責任公司曾有租賃關系但有欠租行為的不能參加競租;
3、競租人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四、競租人(承租方)須接受的承租條件
1、租賃標的以現狀出租,競租者自行查勘現場,并自行承擔查勘過程的一切費用,全部承擔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誤解現場實際狀況而導致的一切后果。承租方不得轉租、轉借、調換租賃標的,并嚴格履行《房屋租賃合同》;若承租方與出租方簽訂上述合同并繳納了規定金額的合同押金后,因其他原因拖延了承租方的實際入駐時間,那么已簽合同的起、止日期可以順延,具體順延時間以合同出租方通知為準。
2、租賃期內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
3、租賃期限屆滿,承租方必須按合同約定如期交還。承租方逾期歸還,除承擔因此造成的法律、經濟責任外,出租方有權強制清場。
4、承租方對租賃房產的裝修須按福建省及廈門市有關規范進行,并自行負責辦理政府批準的有關手續(包括但不限于房產裝修設施的消防手續、驗收許可、環保及工商等),裝修方案須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并且符合消防通道、設施等相應規范。
5、租賃標的外部、內部樓層(公共部位)廣告位歸屬出租方所有,承租方若需使用,須經過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用以設置與其經營相關的企業廣告。
6、承租方應嚴格遵守《房屋租賃合同》的各項規定,按時足額繳納房屋租金,并自行繳納水、電等各項費用,自行承擔拖欠費用造成的一切后果,與出租方無關。
7、承租方須自行辦理與自身經營相關的審批手續,出租方僅提供自身已有的書面材料(產權證,營業執照)。
8、其他必須接受的條件詳見《房屋租賃合同》,自覺遵守所有約定,產權所有人擁有最終解釋權。
五、競價方式:網絡競價。
六、競價保證金:詳見第一條第1點標的情況。
七、公告期限:2020年1月17日—2020年2月11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競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直至2020年5月31日期間征集到意向受讓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內到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獲取本項目《競價須知》)。
八、咨詢電話: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0592-2083169。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廈門火炬高新區軟件園創新大廈C區#30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