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基本信息 | |
編號 | XM00014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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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廈門市思明區嘉禾路92號一層北面和二層整層商場整體出租 |
掛牌價 | 16.3503萬元 |
保證金 | 31萬元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0-08-21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0-09-10 |
是否延牌 | 是 |
聯系人 | 曹先生、陳先生 |
聯系電話 | 0592-2083169、0591-87270835 |
地址 | 廈門火炬高新區軟件園創新大廈C區#301-A ,或 福州市湖東路中山大廈A座22層 |
發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一、租賃標的內容
1.1.租賃標的:廈門市思明區嘉禾路92號一層北面和二層整層商場整體出租。租賃標的已辦理不動產登記證。租賃標的現處于租賃過渡期。
1.2.租賃用途:辦公、商業,承租方租賃使用標的物應遵守國家和屬地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之規定。
1.3.掛牌價:
租賃標的 |
計租面積 |
首年月租金掛牌價(萬元) |
廈門市思明區嘉禾路92號一層北面和二層整層商場整體 |
1758.09㎡(一層北面建筑面積496.90㎡,二層建筑面積1261.19㎡) |
16.3503 |
1.4.租賃期限:5年,從交付租賃標的之日起算,具體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為準,租期頭2個月為裝修免租期。
1.5.租金支付方式:首年每月租金為競價成交價。自第二年(含第二年)度起每年月租金按上一年度月租金遞增3%。租金按月支付,租賃標的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費用。租金于每月10日前支付。
1.6.履約保證金:《房屋租賃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2*首年月租金作為《房屋租賃合同》履約保證金。
1.7.優先權:原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承租權。
1.8.風險提示:
1.8.1.租賃標的為福建省廈門僑星實業總公司名下資產,產權明晰。福建省廈門僑星實業總公司目前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包括房產出租等正常進行之中。該租賃標的于2007年在廈門市房管部門被司法凍結交易,已進入司法執行階段,存在隨時可能被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拍賣的風險,若該標的房屋被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拍賣而造成承租方任何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賃合同》提前終止等風險,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8.2.該租賃標的原承租合同租賃期限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止,目前處于租賃過渡期,存在租賃標的交付時間較長的風險。
1.8.3.租賃標的以現狀出租,競租人自行查勘現場,并自行承擔查勘過程的一切費用,全部承擔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誤解現場實際狀況而導致的一切后果,若競租人繳納保證金并參與競價,即視為該競租人對標的的現況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認可且無異議。
1.9.成交結果公示和合同簽署
1.9.1.本項目競價成交后,我中心和出租方將成交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間為5個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應自行在公示結束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署《房屋租賃合同》,承租方須到出租方辦公場所簽署《房屋租賃合同》。
1.9.2.公示日期以我中心官網:http://www.alextrading.cn“成交公告”欄公示時間為準。承租方應適時關注我中心官網的關于本項目的成交結果公示信息,否則由此產生的所有責任均由承租方承擔。
二、競租人(承租方)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2.1.合法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單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2.未被列入人民法院系統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三、競租人(承租方)須接受的主要租賃條件
3.1.承租方應當自行對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中的規定和監管要求,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和監管機關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標的物承租方的要求,決定是否參與競價并成為承租方,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費用、風險和損失等,并對報名參與競價所提交的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
3.2.承租方承租標的房屋用于經營,必須符合政府及物業管理相關規定,相關手續和費用由承租方自行辦理或承擔。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租賃用途;
3.3.租賃期內,承租方標的房屋依法有權使用的空間享有完整的經營使用權,并對標的房屋有以自營、聯營、合資、合作等各種合法商業經營形式使用的權利。但承租方不得將標的整體或部分出租或轉租給第三人;
3.4.標的房屋的裝修由承租方自行負責并承擔全部費用。承租方裝修不得危及到租賃房產結構安全、公共設施設備安全以及消防安全和房屋外立面。承租方應向出租方報備裝修方案,若裝修方案改變房屋結構或可能涉及房屋結構安全及設施設備安全和使用的,該裝修方案應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應按出租方、設計單位及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方案施工。承租方對標的房屋進行室內裝修時不得減少出租方原有建筑內的使用面積;
3.5.室內裝修所涉及需經政府消防、市政、交通、環保、環衛等部門審批和(或)驗收的事項,由承租方自行負責辦理有關手續,出租方給予協助,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3.6. 租賃期間,承租方使用標的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電話、有線、衛生、稅務及政府行政收費 (包括治安、市政管理費等)等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并按收費標準自行向相關部門繳納;
3.7.其他未盡事宜以本項目競價文件附件《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3.8.競租人(承租方)須無條件接受、簽署上述主要租賃條件和本項目《房屋租賃合同》。
四、競價方式:網絡競價、價高者得、原承租方優先。
五、競租人報名
5.1.報名截止時間:2020年9月10日17時
5.2.競租人資格:交納競價保證金和遞交資格證明文件。只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納競價保證金和遞交資格證明文件手續,并通過資格審核的競租人才具備競租資格。
5.3.交納競價保證金
5.3.1.競價保證金金額:31萬元。
5.3.2.競價保證金指定銀行賬戶:競租人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以電子匯款的方式將競價保證金匯達以下指定的銀行賬戶【開戶名稱: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開戶銀行:交通銀行福建省分行營業部,開戶賬號:351008010018150064161】。
5.3.3.競價保證金交款憑證上的資金用途應當標明“MCJJZ2020157-1保證金”。
5.4.遞交資格證明文件
意向方須在公告期限內向我中心領取《競價文件》,并按《競價文件》的規定在報名截止時間前遞交資格證明文件。
5.5.領取競價文件
5.5.1.單位經辦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和單位證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自然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到我中心辦公場所領取競價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將上述相關證照、聯系方式及需要領取競價文件的項目名稱發送到以下郵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領取競價文件。意向方發送郵件前、后須按下列聯系方式與我中心經辦人員取得聯系。意向方發送郵件即視為意向方認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郵件地址及郵件中的聯系方式發(寄)送本項目有關的各類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六、公告期限: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9月10日(周四)(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承租方,則公告期限以每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直至2020年10月12日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為止)。
七、網絡競價開始時間:2020年9月11日9時
八、聯系方式
電話:0592-2083169、0591-87270835;監督電話:0591-87810363
地址:廈門火炬高新區軟件園創新大廈C區#301-A,或
福州市湖東路中山大廈A座22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