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規定,現將部分擬交易的國有資產信息公告如下:
一、標的名稱:廈門建發國際旅行社集團有限公司20%股權。
二、轉讓底價:8200萬元。
三、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元。
四、經營范圍:旅行社服務;旅游管理服務;其他旅行社相關服務;保險經紀與代理服務(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其他航空運輸輔助活動;旅客票務代理;收拾、工藝品及收藏品批發(不含文物);工藝美術品及收藏品零售(不含文物)。
五、轉讓方及轉讓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六、主要財務數據。
七、其他交易事項。包括但不限于:
1、相關內部決策及批準情況。
2、受讓方資格條件。
3、標的轉讓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
4、對轉讓標的企業職工有無繼續聘用要求。
5、產權轉讓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置要求。
6、對轉讓標的企業存續發展方面的要求。
7、審計報告、評估報告有無保留意見或重要提示。
8、管理層是否有購買意向。
9、有限責任公司其他股東或者中外合資企業的合營他方是否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10、競價方式。
11、是否允許聯合競買。
12、信息公告期限內未征集到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的處置方式。
13、標的是否涉及質押、查封;標的企業是否存在承包經營。
14、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項。
八、辦理意向登記時須繳交保證金金額為2460萬元。
九、意向登記日期: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6月19日我中心工作時間內(具體以廈門產權交易網公告為準)。
十、該標的的備查文件包括:1、評估報告及備案表;2、有關批準文件;3、辦理登記時應提交的材料;4、其它有關材料。
十一、以上資料及數據由出讓方提供,中心僅對其予以披露,意向買受人應對其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實。
凡愿購買該交易標的的,請于上述意向登記日期內持有關證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閱相關資料、向我中心繳納保證金并按規定辦理意向購買登記手續,逾期我中心有權不予辦理登記手續。辦理意向購買登記手續時應提交中心規定的材料,且繳交的保證金須經中心財務人員確認到賬(即保證金到賬在中心網銀上顯示的交易時間須在意向登記截止時間前),繳款憑證應注明意向人姓名或名稱、意向登記標的并加上“保證金”字樣,中心向意向人開具書面登記回執后方表示意向人辦理了登記手續。具體轉讓條件以規則及合同中所述為準。
(重要提示:請各意向人盡量提前辦理意向登記手續,建議不要在意向登記截止當天辦理意向登記手續。)
特此公告。
地址:思明區展鴻路82號廈門國際金融中心十八層
電話:2938966 2938923 2938925
服務投訴電話:2938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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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產權交易中心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