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當前常態化疫情防控核酸檢測工作,對于及早發現風險隱患,切實保障廣大市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具有重要意義。為從嚴從細落實核酸檢測工作,現通告如下:
一、強化重點人群核酸檢測
(一)入(返)榕人員:在機場、火車站、汽車站、國省道卡口、碼頭等入榕關口第一時間進行核酸檢測。
(二)重點人員:醫療機構工作人員,教職員工,公安干警,社區工作人員及志愿者,機場、火車站、汽車站一線工作人員,公交、網約車、出租車、地鐵、客運碼頭從業人員,快遞、外賣、物流配送從業人員,家政服務業從業人員,建筑工地從業人員,酒店、商超、餐飲業、農貿市場等公共服務人員每天進行1次核酸檢測。
(三)普通市民:提倡一周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二、強化公共場所管理
(一)外來人員進入機關企事業單位、住宅小區以及商超市場、金融機構、酒店、辦事窗口、機場、車站、碼頭、影院、圖書館等各類公共場所,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
(二)進入各類賓館、民宿、出租房等住宿場所,需持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辦理入住手續。
(三)各類場所均應嚴格落實測溫、驗碼、戴口罩、查驗核酸檢測證明等防疫措施。
三、強化核酸采樣點服務
全市設置210個核酸采樣點,提供便捷、高效的核酸檢測服務。免費核酸檢測服務至5月10日24時。
四、強化“四方責任”
堅持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嚴格落實屬地、主管部門、單位、個人四方責任:
(一)屬地責任。屬地政府負責,強化組織動員,督促社區(村居)發揮網格化管理作用,與各行業主管部門協同配合,共同抓好轄區內入(返)榕人員、重點人員核酸檢測工作。
(二)主管部門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主管部門責任,發揮行業組織作用,管理、指導、督促本行業本系統重點人群,嚴格按規定的頻次落實核酸檢測。
(三)單位責任。各用人單位、經營主體要切實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組織本單位重點人員落實核酸檢測的要求,督促入(返)榕職工在返崗前第一時間進行核酸檢測。
(四)個人責任。每個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入(返)榕人員要在入榕關口,第一時間進行核酸檢測。重點人員要主動配合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開展核酸檢測工作。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福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