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福州日報 2009年12月4日 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復同意《海峽西岸城市群發展規劃》
海峽兩岸將形成兩個半小時城際通勤圈 ●海峽城市群突破海峽西岸范疇,成為國際合作的重要窗口●構建“福州大都市區”和“廈泉漳組合大都市區” ●把平潭建設成為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的前沿平臺
本報訊 《海峽西岸城市群發展規劃》1日經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復同意,閩臺兩地一體化的“海峽城市群”概念正式提出,海峽城市群將扮演起我國新的區域經濟“增長極”和與世界接軌的“中介地”角色。今后,兩個半小時便新的區域經濟“增長極”和與世界接軌的“中介地”角色。今后,兩個半小時便捷來往閩臺兩地,是未來海峽兩岸城際通勤圈的基本設想。
按照《規劃》,閩臺兩地的交流在未來將依托臺灣海峽橋隧通道等設施建設,加強閩臺為主體的海峽地區交流,形成交通便捷、發展迅速的新經濟增長極和半日生活圈。我省福州、廈門等城市與臺北、高雄等城市的交流也將更加密切,隨之形成的海峽城市群,將突破海峽西岸的范疇,成為國際合作的重要窗口。
總體布局:兩點、一線、四軸
《規劃》依據海西岸經濟區“延伸兩翼、對接兩洲;拓展一線、兩岸四地;縱深推進、連片發展、和諧平安、服務全局”的基本態勢要求,從順應空間演化的規律出發,提出“兩點、一線、四軸”的城市群空間布局結構。“兩點”指福州大都市區和廈泉漳大都市區,“一線”指沿海城鎮密集地帶,“四軸”指“南(平)三(明)龍(巖)發展軸”、“福(州)武(夷山)發展軸”、“中部(三明至泉州、莆田)發展軸”和“廈(門)龍(巖)發展軸”。
中心城市:福州為突破點
《規劃》確定優化城市群布局的空間發展部署。強化中心城市建設,構建都市區發展格局,引領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將以福州省會中心城市和廈門特區為突破點,構建“福州大都市區”和“廈泉漳組合大都市區”兩大中心職能地區,引領整個海西城市群的發展。《規劃》特別強調了建設福州(平潭)綜合實驗區的重要性,提出要探索兩岸合作的新機制,把平潭建設成為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的前沿平臺。
劃分區域:福州引領閩東北地區
《規劃》依托日益完善快速交通網絡,將我省地域空間劃分為閩東北區域和閩西南區域,實施分區域發展的引導和調控,提升沿海一線的輻射帶動能力,向縱深推進與周邊中心城市的分工合作和市場融合,以區域性快速交通通道和流域為基礎,推進城市聯盟,建設以福州、莆田、寧德、南平組成的閩東北城鎮協調發展地區和以廈門、泉州、漳州、龍巖、三明組成的閩西南城鎮協調發展地區。《規劃》提出,機場港口布局和交通通道要協調。要建設“三縱六橫九環”的區域干線鐵路網和“三縱八橫三十三聯”的區域高速公路干線網,構建城際軌道交通網絡。
《海峽西岸城市群發展規劃》于2006年底由省委、省政府與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商定共同編制,從城市群規劃入手,引導以福建為主體的海峽西岸經濟區各種資源要素整合,提升整體競爭力,促進形成兩岸共同發展的新格局。
□名詞解釋
通勤圈
通勤圈是大體以市中心區為中心,以持有定期票證、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往返工作地點的通勤職工的最大通勤距離為半徑所組成的不規則圓形地域。其范圍與城市直接吸引范圍大致相符。城市規模愈大,通勤半徑愈長,通勤范圍愈大。通常利用通勤圈的概念研究城市腹地、城市規模、城市地域和考察城市區的實際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