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采用兩輪密封報價方式對泉州師院生活服務中心二層13間商場店面進行公開招租,歡迎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參與競租。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1、項目編號:XZL2011135。2、競價標的:本次競價共13個標的,均位于豐澤區東海大街398號泉州師院內生活服務中心,店面均為普通裝修。標的簡介:詳情請見“泉州師范學院生活服務中心商場店面招租項目標的一覽表”。標的以現狀為準。3、年租金掛牌價:400元/平方米。4、租賃期:5年。5、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承租方應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5日前繳清。6、押金:三個月的租金。7、租賃用途:詳見“泉州師范學院生活服務中心商場店面招租項目標的一覽表” (現場制作供應餐飲經營除外)。8、交易保證金:每個標的人民幣伍仟元(¥5,000.00)。若競租成功,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標的押金。若有不足,則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繳納第一期租金時一并匯入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若有余款,則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若競租不成功,中心在確定承租方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交易保證金按原匯入渠道無息退還各競租人。交易保證金的匯款人名稱應與競租人名稱一致。9、特別提示:(1)各標的的原承租人報名參與競價后,在同等條件下享有該標的的優先承租權。(2)所租賃房屋的實際使用面積以實地測量為準。10、意向承租人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合法存續的企、事業單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11、對承租方的主要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財務狀況、支付能力。(2)承租方若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須由委托方同意其裝修方案后,方可裝修;在裝修時承租方不得變更或破壞所租賃房屋的現有架構,不得影響房屋安全;在經營期滿后,承租方應恢復其租賃房屋的原裝修狀態。(3)承租方須承擔所租賃房屋在經營期間的裝修費、水電費、工商、稅務等一切費用。(含電話、寬帶和有線電視等設備費用)(4)水電費按商用標準由委托方代收。(5)承租人應在簽定《成交確認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將第一期租金匯達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并于《合同簽定通知書》發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定《租賃合同》。。12、意向承租人報名時應提供的材料:(1)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自然人無需提供);(2)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3)授權委托書(經意向承租人簽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3)項材料]; (4)《承諾函》(經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簽章);(5)交易保證金繳款憑證復印件(交驗原件;匯款人名稱應與競租人名稱一致);(6)經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簽章確認的《租賃合同》;(7)經填寫簽章并密封的《報價書》(經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簽章)。有關單位或個人按規定提交以上競價材料,繳納交易保證金并通過審核后,即成為競租人。13、公告時間:2011年7月8日至2011年7月21日。14、交易保證金匯達和報名截止時間:2011年7月21日17時。15、看樣時間:2011年7月8日至2011年7月21日(節假日除外)。16、競價時間:1-5號商場店面:自 2011年7月22日11時起,按標的號順序依次競價。6-13號商場店面:自 2011年7月22日16時起,按標的號順序依次競價。(如因特殊情況,委托方有做出調整的權利,并于2011年7月21日17時00分前通知各競租人) 17、若在公告期內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則本公告自動延長,每次延長期限為三個工作日,直至產生承租方。18、交易傭金:按照中心的收費標準向承租方收取交易傭金。注:交易傭金以公告中的面積作為基數進行計算。 報名聯系人:袁先生 王小姐聯系電話: 0595-22189025 0595-22819006 傳真:0595-22189023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