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采用兩輪密封報價方式對泉州師范學院生活服務中心二層東側超市進行公開招租,歡迎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前來參與競價。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1、項目編號:XZL2011136-22、競租標的:泉州師范學院生活服務中心二層東側超市。標的位于豐澤區東海大街398號泉州師范院內,其建筑面積為400㎡,普通裝修。標的以現狀為準。3、年租金掛牌單價:人民幣20元/學生(學生人數以當年學生處出具的證明為準;年租金按學生人數逐年調整)。4、租賃期:5年。5、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承租方應在每季度第1個月5日前繳清。6、租賃用途:經營日常生活用品及食品(除經營煙酒、現場制作供應餐飲外)。7、押金:三個月租金。8、交易保證金:¥50,000.00。若競租成功,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標的押金。若有不足,則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繳納第一期租金時一并匯入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若有余款,則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若競租不成功,中心在確定承租方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交易保證金按原匯入渠道無息退還各競租人。交易保證金的匯款人名稱應與競租人名稱一致。9、特別提示:(1)原承租人報名參與競價后,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2)該標的原租賃合同到期日為2011年9月15日;(3)2010年度泉州師范學院東海校區學生人數為13183人。。(4)年租金計算公式為年租金成交單價*實際在校生數(注:學生人數以當年學生處出具的證明為準)。(5)師范學院第一食堂東側超市(編號:XZL2011136-1)的承租方不得參與報名生活服務中心二層東側超市公開招租項目(編號:XZL2011136-2);(6)超市原有貨架及空調等經營設備為泉州師范學院所有;(7)所租賃房屋的實際使用面積以實地測量為準。10、意向承租人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合法存續的具有經營三間以上超市經驗的企、事業法人。11、對承租方的主要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財務狀況、支付能力;(2)具備經營三間以上超市經驗的企事業單位;(3)承租方若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須由委托方同意其裝修方案后,方可裝修;在裝修時承租方不得變更或破壞所租賃房屋的現有架構,不得影響房屋安全;在經營期滿后,承租方應恢復其租賃房屋的原裝修狀態;(4)承租方須承擔所租賃房屋在經營期間的裝修費、水電費、工商、稅務等一切費用(含電話、寬帶和有線電視等設備費用);(5)水電費按商用標準由委托方代收;(6)承租方應于簽定《成交確認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第一期租金匯達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并于《合同簽定通知書》發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定《租賃合同》。12、意向承租人報名時應提供的競價材料:(1)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3)自有場地的相關文件或所租場地的租賃合同(自有人或租戶名稱須與競租人名稱一致;校驗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4)授權委托書(經意向承租人簽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4)項材料];(5)《承諾函》(經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簽章);(6)交易保證金的繳款憑證復印件(交驗原件);(7)經意向承租人簽章確認的《租賃合同》;(8)經填寫簽章并密封的《報價書》(經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簽章)。有關單位或個人按規定提交以上競價材料,繳納交易保證金并通過審核后,即成為競租人。13、公告時間:2011年7月27日至2011年8月9日 。14、交易保證金匯達和報名截止時間:2011年8月9日17時。15、看樣時間:2011年7月27日至2011年8月9日(正常工作時間,節假日除外)。16、競價會時間:2011年8月10日10時00分(如因特殊情況,委托方有做出調整的權利,并于2011年8月10日9時00分前通知各競租人)。17、若在公告期內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則本公告自動延長,每次延長期限為三個工作日,直至產生承租方。18、競價會地點:泉州市勞動保障大廈一樓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19、交易傭金:按照中心的收費標準向承租方收取交易傭金。注:交易傭金以泉州師范學院東海校區實際在校學生人數作為基數進行計算。 報名聯系人:袁先生 王女士聯系電話: 0595-22189025 15375815006 傳真:0595-22189023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二Ο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