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采用先密封報價后電子競價方式對鯉城區新華南路42號金山市政宿舍2#3#店進行公開招租,歡迎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前來參與競價。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1、項目編號:XZL20111522、競租標的:鯉城區新華南路42號金山市政宿舍2#3#店。該標的位于鯉城區新華南路42號金山市政宿舍2#3#店,總樓層:3層,所在樓層:1層,普通裝修,店面面積為42.24㎡,儲藏間面積為10.59㎡。標的以現狀為準。3、月租金掛牌價: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1,500.00)。4、租賃期:3年。5、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結算,承租方應在每個季度第一個月的5日前繳清。6、租金遞增方式:租金第三年起增加10%。7、租賃用途:商業、辦公,特種行業(如美容美發、網吧、棋牌室)和高危險高污染等行業(如液化氣、化工、餐飲等)禁止招租。8、押金:¥5000.00。9、交易保證金:¥5000.00。若競租成功,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標的押金。若競租不成功,中心在確定承租方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交易保證金按原匯入渠道無息退還各競租人。交易保證金的匯款人名稱應與競租人名稱一致。10、特別提示:原租戶參與競租前必須繳清所有租金、水電等費用。11、意向承租人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合法存續的企、事業單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12、對承租方的主要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財務狀況、支付能力。(2)承租方不得轉租、轉借、分租他人。(3)承租方應于簽定《成交確認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第一期租金匯達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并于《合同簽定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定《租賃合同》。13、意向承租人報名時應提供的競價材料:(1)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自然人無需提供);(2)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3)授權委托書(經意向承租人簽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3)項材料];(4)《承諾函》(經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簽章);(5)交易保證金的繳款憑證復印件(交驗原件);(6)經意向承租人簽章確認的《租賃合同》;(7)經填寫簽章并密封的《報價書》(經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簽章)。(8)經委托方簽章的繳清所有租金、水電費等費用的證明(原租戶須提供,非原租戶無需提供)。有關單位或個人按規定提交以上競價材料,繳納交易保證金并通過審核后,即成為競租人。14、公告時間:2011年9月30日至2011年10月18日。15、交易保證金匯達和報名截止時間:2011年10月18日17時。16、看樣時間:2011年9月30日至2011年10月18日(正常工作時間,節假日除外)。17、競價會時間:2011年10月19日9時30分 (如因特殊情況,委托方有做出調整的權利,并于2011年10月19日8時30分前通知各競租人)。18、若在公告期內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則本公告自動延長,每次延長期限為三個工作日,直至產生承租方。19、競價會地點:泉州市勞動保障大廈一樓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20、交易傭金:按照中心的房產出租收費標準向承租方收取交易傭金。報名聯系人:袁先生 楊先生聯系電話: 0595-22189025 15375815006 傳真:0595-22189023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