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基本信息 | |
編號 | QT00028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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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征集“淘汰置換”專項活動三輪車回收單位 |
掛牌價 | 詳見公告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4-08-20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4-08-28 |
是否延牌 | 否 |
聯(lián)系人 | 曹先生 |
聯(lián)系電話 | 0591-87838902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產(chǎn)權交易中心 |
一、基本情況
1.1.項目名稱:征集“淘汰置換”專項活動三輪車回收單位。回收單位回收的三輪車具體以實際回收數(shù)量為準。
1.2.三輪車回收價格標準:三輪車回收計價一共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車體(除電池外所有部分)基礎價值,車體基礎價值的計算方法以¥A 1505元/噸的價格稱重計算,電池價值按照¥B 9233元/噸的價格稱重計算,即整車基礎價值=A 1505元/噸*車體稱重重量+B 9233 元/噸*電池稱重重量。另外一部分是附加價值。附加價值假設為N,附加值(N)=整車基礎價值(車體基礎價值+電池價值)*競價成交百分比,則舊車最終的回收價格為整車基礎價值加上附加價值,即最終回收價格=A 1505 元/噸*車體重量+B 9233 元/噸*電池重量+N。
電池重量=實際稱重重量-液體重量(市場上蓄電池液體含量約為總重量的7%-26%,本次活動取中間值16%計算)。
1.3.掛牌價:1%,掛牌價為整車基礎價值的百分比,回收單位針對掛牌價進行正向多次競價,百分比報價最高者成為最終回收單位。
1.4.回收三輪車范圍:平潭綜合實驗區(qū)內(nèi)三輪車整車(電動三輪車需要包含電池),車規(guī)格長度需為1.3米及以上。
1.5.回收期限:回收三輪車周期約一個月,根據(jù)實際情況適當延期,“淘汰置換”專項活動具體開始時間以平潭綜合實驗區(qū)公安局通知為準。
1.6.回收地點:平潭綜合實驗區(qū)海壇片區(qū)龍山路豪景社區(qū)停車場。
1.7.履約保證金(押金):回收單位繳納的競價保證金【扣除福建省產(chǎn)權交易中心(以下簡稱“組織方”)相應的交易服務費后】直接轉為履約保證金,存放在組織方賬戶中。合同期滿一個月后,回收單位無出現(xiàn)違約情況,由委托方發(fā)函告知組織方,將履約保證金一次性無息退還。回收單位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將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1.8.合同簽署
1.8.1.本項目競價成交后,組織方將成交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間為5個工作日。合同的簽署時間,成交結果公示結束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nèi)簽署《廢舊三輪車車輛回收合同》。
1.8.2.公示日期以組織方官網(wǎng):http://www.alextrading.cn“成交公告”欄公示時間為準。回收單位應適時關注組織方官網(wǎng)的關于本項目的成交結果公示信息,否則由此產(chǎn)生的所有責任均由承租方承擔。
1.9.風險提示:
1.9.1.回收單位須自行了解轉讓三輪車回收的實際情況,并對三輪車回收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實。對于三輪車回收可能存在的誤差,回收單位自愿承擔誤差結果。
1.9.2.回收單位交納競價保證金即表明回收單位愿意承擔由于對三輪車回收現(xiàn)狀了解不細或對潛在的風險估計不足可能引起的所有風險和責任。
二、回收單位(競價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合法有效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
2.2.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報名截止日回收單位(競價人)在福建省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lián)合懲戒平臺查詢情況回收單位(競價人)不存在失信記錄;報名截止日回收單位(競價人)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http://zxgk.court.gov.cn/)沒有找到回收單位(競價人)相關的未結執(zhí)行結果】。
2.3.回收單位(競價人)應具備有效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yè)資質認定證書》。
2.4.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5.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競價。
三、回收單位(競價人)須接受的交易條件
3.1.回收單位(競價人)應在委托方指定的時間和置換地點在現(xiàn)場回收三輪車,并當場支付車主回收價格。
3.2.回收單位(競價人)應當嚴格遵守《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guī)定對三輪車進行回收拆解的行為規(guī)范。
3.3.回收三輪車交接、拖運、報廢等產(chǎn)生的相關費用以及車輛拖運、報廢過程中的安全責任及其它相關責任由回收單位自行承擔。
3.4.三輪車車主向回收單位(競價人)移交三輪車,提供包含但不限于車輛鑰匙、車輛行駛證等材料,回收單位(競價人)將三輪車從置換地點移至拆解現(xiàn)場的過程由回收單位(競價人)自費實施,并承擔報廢車輛移動及拆解過程中的所有費用及全部安全責任。如三輪車是屬于報廢車輛的,回收單位(競價人)需要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回收三輪車報廢注銷登記手續(xù)。
3.5.以三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回收單位(競價人)每個周期結束后將已回收的廢舊車輛從置換地點拖運到回收單位拆車場地。回收單位(競價人)逾期未將車輛拖走,逾期違約金按每日每輛車100元支付給委托方。
3.6.回收單位(競價人)不對外出售回收的三輪車、廢舊零部件、拼裝車等,不得違反國家、地方政府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等相關規(guī)定。如回收單位(競價人)未按規(guī)定拆解回收車輛,所產(chǎn)生的經(jīng)濟、法律后果由回收單位(競價人)自行承擔。
3.7.回收單位(競價人)對回收的車輛進行搬運、拆除、清理過程中的消防、人身安全及環(huán)保問題全責,并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經(jīng)濟和法律責任,委托方與三輪車車主不承擔任何責任。
3.8.因回收單位(競價人)原因發(fā)生違反國家、地方政府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等相關規(guī)定等行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回收單位(競價人)自行承擔。
3.9.其他交易條件以本項目競價文件及委托方提供的《三輪車車輛回收委托合同》為準。
四、競價方式:網(wǎng)絡競價(正向多次),價高者得。
五、回收單位報名
5.1.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8月28日17時
5.2.回收單位資格:交納競價保證金和遞交資格證明文件。只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向組織方完成交納競價保證金和遞交資格證明文件手續(xù),并通過資格審核的回收單位才具備競價資格。
5.3.競價保證金
5.3.1.競價保證金金額:5萬元。
5.3.2.競價保證金指定銀行賬戶:回收單位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以電子匯款的方式將競價保證金匯達以下指定的銀行賬戶【開戶名稱:福建省產(chǎn)權交易中心,開戶銀行:交通銀行福建省分行營業(yè)部,開戶賬號:351008010018150064161】。未按時繳納競價保證金的不具備回收單位資格。
5.3.3.交納競價保證金:回收單位在“第四產(chǎn)權平臺(http://www.dscq.com)”提交報名成功之后,系統(tǒng)會自動生成一個8位識別碼,轉款時將識別碼正確填寫在【備注】、【匯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欄內(nèi),即可自動匹配到回收單位的賬戶。回收單位可在柜臺、使用網(wǎng)銀、手機轉賬,請勿使用ATM機轉賬。工行柜臺轉賬僅能將識別碼填寫在【附言】中,不能填寫在【摘要】中,其他銀行正常轉賬即可。
5.4.遞交資格證明文件
意向方須在公告期限內(nèi)向組織方領取《競價文件》,并按《競價文件》的規(guī)定在報名截止時間前遞交資格證明文件。
5.5.領取競價文件
5.5.1.單位經(jīng)辦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和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領取本項目競價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將上述相關證照、聯(lián)系方式及需要領取競價文件的項目名稱發(fā)送到以下郵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領取競價文件。意向方發(fā)送郵件前、后須按下列聯(lián)系方式與組織方經(jīng)辦人員取得聯(lián)系。意向方發(fā)送郵件即視為意向方認可組織方按照意向方郵件地址及郵件中的聯(lián)系方式發(fā)(寄)送本項目有關的各類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5.6.特別提示:所有(或僅有一名)資格審核合格的回收單位參加網(wǎng)絡競價,但均不報(應)價,其交納的競價保證金不予返還,將按照本項目競價文件的規(guī)定進行處置。
六、公告期限: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8日。
七、網(wǎng)絡競價開始時間:2024年8月29日9時
八、聯(lián)系方式
電話:0591-86160106、87838902;監(jiān)督電話:0591-87810363
地址:平潭綜合實驗區(qū)金井灣商務營運中心6號樓、福州市湖東路中山大廈A座22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