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規范福建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出資企業及其權屬企業(以下簡稱省國資委所出資企業)年度財務決算、業績考核和工資總額審計工作,提高企業會計信息質量,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受省國資委所出資企業的委托,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就“省國資委所出資企業年度財務決算、業績考核和工資總額專項審計比選審計機構”項目進行公開比選社會中介機構。現誠邀具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參加比選活動。
二、服務內容:對省國資委所出資企業2016年—2020年五個年度財務決算、業績考核和工資總額情況進行審計,按時出具審計報告等工作。
三、申請人基本條件要求:
1、依據中國法律注冊成立,具備國家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執業資質,具有在福建設立分支機構的會計師事務所;
2、2015年經資質年檢合格的注冊會計師(CPA)不少于20人,近三年(2013年—2015年)年均業務收入不低于200萬元;
3、近三年內沒有被省級或省級以上財政監督管理部門和行業協會處罰的記錄。在省屬所出資企業的有關審計或專項檢查中因出現重大審計質量問題或不良記錄而被省國資委通報或在年度中介機構審計質量評價中被評為“差”等級的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參與此次比選;
4、具有集團合并報表審計、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專項審計及企業工資總額專項審計等相關經驗工作能力和專業人員,能在規定時間內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審計任務;
5、入選省國資委中介機構信息庫的會計師事務所;
6、若因企業發債或擬上市特殊需要,承擔審計任務的中介機構必須具有證券資格或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會員資格等資質條件;
7、符合省國資委所出資企業提出的其他要求。
四、申請人須知:
1、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2、有意向的申請人可以從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得到進一步的信息,并于2016年10月8日至10月19日工作時間,憑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單位介紹信在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處購買比選文件。本比選文件每套售價100元人民幣,郵購每套180元人民幣,多購不限,售后不退。
3、所有申請文件應于2016年10月20日上午9時之前遞交至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遲交的申請文件將被拒絕。
4、申請情況將在2016年10月20日上午9時公開發布。各申請人授權代表屆時應出席。
五、其他
1、委托人:福建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出資企業;
2、比選代理機構: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賬戶名稱: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開戶銀行:中國民生銀行福州分行,帳號:1501014140000969;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郵編:350003);
聯系電話:0591-87845911、87855200、87315276;傳真:0591-87854516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