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基本信息 | |
編號 | PT00029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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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平潭金井灣商務營運中心6號樓1層正門右側位置(原匯寧便利店)場地招租 |
掛牌價 | 詳見公告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4-11-22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4-12-05 |
是否延牌 | 是 |
聯系人 | 曹先生 |
聯系電話 | 0591-87838902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發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一、租賃標的基本情況
1.1.租賃標的:平潭金井灣商務營運中心6號樓1層正門右側位置(原匯寧便利店)場地。租賃標的具體情況詳見《租賃標的情況表》。
租賃標的情況表
租賃標的 |
建筑面積(㎡) |
租賃 期限 (月) |
首年月租金掛牌價(元) |
競價保證金 (元) |
平潭金井灣商務營運中心6號樓1層正門右側位置(原匯寧便利店)場地 |
約49.6 |
54 |
4960 |
30000 |
以上租賃標的的面積僅作為參考,實際布局和建筑面積以現狀為準。租賃標的無不動產權證。
1.2.租賃標的簡況:
1.2.1.租賃期限:4年零6個月(54個月),租賃期限自租賃標的實際交付之日開始計算,交付時間以租賃合同中約定的交付時間為準。
1.2.2.租賃標的權屬情況說明:租賃標的權屬清晰,租賃標的屬平潭綜合實驗區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所有,由平潭綜合實驗區興嵐資產運營管理有限公司運營管理并對外出租。
1.3.掛牌價:4960元,掛牌價為租賃標的首年月租金底價(含增值稅)。
1.4.租賃用途(業態布局):僅限于經營飲品店(租賃標的范圍內禁止使用明火,只可用電;禁止產生油煙)。承租方須遵守國家和屬地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之規定。
1.5.免租期:1個月(首年第一個月,包含在租賃期限內),免租期自租賃標的交付之日起算,免租期內租賃場所產生的水、電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該費用自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租賃標的之日起算。
1.6.租金支付方式及遞增方式:按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則,按季度繳納租金。首年月租金為競價成交價,承租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繳交首季度租金,之后,承租方應在每季度開始前5日內繳清當季度租金。從第二年(含)起月租金單價在前一年的基礎上逐年遞增5%(含增值稅)。
1.7.履約保證金(押金):承租方應在《金井灣商務營運中心6號樓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向出租方一次性繳納首年三個月租金等額款項作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不得沖抵租金及其他費用。租賃過程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1.8.合同簽署
1.8.1.本項目競價成交后,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以下簡稱“組織方”)和出租方將成交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間為5個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應自行在公示結束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署《租賃合同》,承租方須到出租方辦公場所簽署《租賃合同》。
1.8.2.公示日期以組織方官網:http://www.alextrading.cn“成交公告”欄公示時間為準。承租方應適時關注組織方官網的關于本項目的成交結果公示信息,否則由此產生的所有責任均由承租方承擔。
1.9.風險提示:
1.9.1.因政府需要對租賃標的進行拆遷、拆除和改造等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承租方應無條件退還該場地,出租方不予任何賠償或補償。
1.9.2.本次租賃標的品質和狀況以現狀為準,租賃標的按現狀出租及移交,競租人(承租方)辦理報名登記前應到租賃標的現場踏勘,并自行承擔查勘過程的一切費用,依法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核實租賃標的能否用于上述租賃用途使用,全部承擔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誤解現場實際狀況而導致的一切后果,若競租人(承租方)交納競價保證金即表明競租人(承租方)已查勘并已詳盡了解租賃標的相關情況,完全了解本次租賃標的品質和狀況,全面行使了知情權,完全理解并同意放棄對這方面有不明及誤解的權利,自愿承擔由于對租賃標的品質和現狀等了解不細或對潛在的風險估計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責任和后果,并愿對自己參加競價的行為負完全責任,交易服務費用不作調整、不予退還。組織方和出租方不對租賃標的瑕疵及現有或潛在的風險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二、競租人(承租方)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2.在福建省內(含所轄市、縣、區)擁有不少于30家直營門店(非加盟店),需提供承諾函(詳見競價文件租賃合同附件2),并提交30家門店營業執照正本復印件。
2.3.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報名截止日競租人在福建省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平臺查詢情況競租人不存在失信記錄;報名截止日競租人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執行人查詢沒有找到競租人相關的結果】。
2.4.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競租。
三、競租人(承租方)須接受的主要租賃條件
3.1.承租方需依法經營,符合《租賃合同》規定的出租用途。
3.2.現有的租賃標的內的設施歸原匯寧便利店所有,由出租方負責清場。租賃過程所需的經營設施由承租方自行負責。
3.3.本租賃標的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轉租。承租方在成交公示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并依據合同約定繳納租金、租賃履約保證金等相關費用,否則視為違約。承租方須嚴格履行《租賃合同》,遵循“先交費,后使用”的原則,每季度開始前5日內向出租方支付當季度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每日按欠費總額加收5‰的違約金;逾期支付租金超過三十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無條件終止合同,收回租賃標的,履約保證金作違約金不予退還,歸出租方所有,履約保證金不足以彌補出租方損失的,承租方仍應承擔賠償責任。
3.4.承租方應依法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核實租賃標的能否用于上述租賃用途使用,并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取得使用該租賃標的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手續、消防許可和經營、環保等許可、報備、居住證、衛生或特種行業等一切報批證照后方可營業。租賃標的自交付到具備經營條件的所有手續、投資等一切費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與出租方無關。未經審批使用租賃標的所產生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負責。
3.5.其他交易條件以本項目競價文件及其附件《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四、競價方式:網絡競價,價高者得。
五、競租人報名
5.1.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12月5日17時
5.2.競租人資格:交納競價保證金和遞交資格證明文件。只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向組織方完成交納競價保證金和遞交資格證明文件手續,并通過資格審核的競租人才具備競租資格。
5.3.競價保證金
5.3.1.競價保證金金額:詳見本公告1.1項《租賃標的情況表》。
5.3.2.競價保證金指定銀行賬戶:競租人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以電子匯款的方式將競價保證金匯達以下指定的銀行賬戶【開戶名稱: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開戶銀行:交通銀行福建省分行營業部,開戶賬號:351008010018150064161】。未按時交納競價保證金的不具備競租人資格。
5.3.3.交納競價保證金:競租人在“第四產權平臺(http://www.dscq.com)”提交報名成功之后,系統會自動生成一個8位識別碼,轉款時將識別碼正確填寫在【備注】、【匯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欄內,即可自動匹配到競租人的賬戶。競租人可在柜臺、使用網銀、手機轉賬,請勿使用ATM機轉賬。工行柜臺轉賬僅能將識別碼填寫在【附言】中,不能填寫在【摘要】中,其他銀行正常轉賬即可。
5.4.遞交資格證明文件
意向方須在公告期限內向組織方領取《競價文件》,并按《競價文件》的規定在報名截止時間前遞交資格證明文件。
5.5.領取競價文件
5.5.1.單位經辦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和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領取本項目競價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將上述相關證照、聯系方式及需要領取競價文件的項目名稱發送到以下郵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領取競價文件。意向方發送郵件前、后須按下列聯系方式與組織方經辦人員取得聯系。意向方發送郵件即視為意向方認可組織方按照意向方郵件地址及郵件中的聯系方式發(寄)送本項目有關的各類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5.6.特別提示:所有(或僅有一名)資格審核合格的競租人參加網絡競價,但均不報(應)價,其交納的競價保證金不予返還,將按照本項目競價文件的規定進行處置。
六、公告期限: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5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競租人,則以每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至2025年11月18日,順延期間征集到競租人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
七、網絡競價開始時間:2024年12月6日9時
八、聯系方式
電話:0591-86160106、87838902;監督電話:0591-87810363
地址:平潭綜合實驗區金井灣商務營運中心6號樓5層、
福州市湖東路中山大廈A座22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