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基本信息 | |
編號 | PT00027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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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平潭君山片區港東村地塊和象鼻灣旅游基礎配套工程(一期)項目地塊合并出租 |
掛牌價 | 詳見公告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4-06-21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4-07-04 |
是否延牌 | 是 |
聯系人 | 曹先生 |
聯系電話 | 0591-87838902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發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一、租賃標的基本情況
1.1.租賃標的:君山片區港東村地塊(以下稱“地塊1”)和象鼻灣旅游基礎配套工程(一期)項目地塊(以下稱“地塊2”),合并出租。租賃標的具體情況詳見《租賃標的情況表》。
租賃標的情況表
租賃標的 |
用地面積約(畝) |
租賃期限 (月) |
首年年租金掛牌價(元) |
競價保證金(元) |
君山片區港東村地塊 |
299.428 |
57 |
126516 |
65000 |
象鼻灣旅游基礎配套工程(一期)項目地塊 |
92.242 |
1.1.1.地塊1位于平潭君山片區流水鎮港東村地塊(如下圖),地塊面積約 299.428畝。地塊2 位于平潭縣敖東鎮小魚塘地塊(如下圖),地塊面積約 92.242畝。租賃標的目前為空置狀態,尚未平整。租賃標的以現狀移交,上述面積僅供參考,租賃標的面積以實際為準,上述面積與實際面積不一致的,租金和交易服務費不作調整。
1.2.租賃標的簡況:
1.2.1.租賃期限:57個月,具體起止日期以本項目《土地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1.2.2.租賃標的權屬情況說明:租賃標的權屬清晰,出租方為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租賃標的尚未辦理土地證,不存在抵押、擔保情況。
1.3.掛牌價:126516元,掛牌價為租賃標的首年年租金底價。
1.4.租賃用途:租賃標的僅作為農用地使用(僅限現代生態農業、立體農業等符合農業耕作要求的農業項目)。不得用于非農業建設、家禽宰殺等,不得破壞耕地耕作層。
1.5.免租金培育期:給予承租方3個月的免租期(即合同簽訂之日起至3個月后止),免租期包含在租賃期限內,免租期內所產生的水、電等一切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1.6.租金支付方式及遞增方式:遵循先付租金后使用、按季度支付的原則。承租方在《土地租賃合同》簽署當日支付首季度租金,后續承租方應在每季度開始前10日內支付下一季度租金。從第二年(含)起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礎上逐年遞增3%。
1.7.履約保證金(押金):承租方簽訂《土地租賃合同》當日需向出租方繳納租賃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為65000元。租賃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不得沖抵租金及其他費用;租賃過程產生的應由承租方繳納的物業費及各種稅費等按國家相關規定由其承擔,如有未規定的,仍由承租方承擔。
1.8.合同簽署
1.8.1.本項目競價成交后,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以下簡稱“組織方”)和出租方將成交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間為5個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應自行在公示結束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署《土地租賃合同》,承租方須到出租方辦公場所簽署《土地租賃合同》。
1.8.2.公示日期以組織方官網:http://www.alextrading.cn“成交公告”欄公示時間為準。承租方應適時關注組織方官網的關于本項目的成交結果公示信息,否則由此產生的所有責任均由承租方承擔。
1.9.風險提示:
1.9.1.競租人在報名參與競價前應對租賃標的進行盡職調查,競租人交納競價保證金即表明競租人(承租方)已充分實際了解租賃租賃標的目前狀況以及可能存在各類瑕疵、風險、安全隱患,已完全知悉并實際了解本租賃標的為自然資源管理部門移交管護土地、未辦理土地證,經慎重考慮,自愿按現狀承租本租賃標的,并不以本租賃標的上述瑕疵為由主張解除本項目租賃合同或向出租方和交易機構主張任何權利,要求出租方和交易機構承擔任何責任。
1.9.2.該租賃標的土地未平整,土地性質復雜,林地建設用地零星分布。存在部分林地木,如需使用,需通過出租方同意,同時須向相關部門報批,未經審批不得亂砍濫伐。
1.9.3.租賃標的2臨近海岸線,汛期可能發生海水倒灌,承租方需遵守實驗區生態紅線相關規定。
二、競租人(承租方)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2.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報名截止日競租人在福建省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平臺查詢情況競租人不存在失信記錄;報名截止日競租人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執行人查詢沒有找到競租人相關的結果】。
2.3.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競租。
三、競租人(承租方)須接受的主要租賃條件
3.1.競租人(承租方)已知悉并實際了解本次租賃土地范圍與面積及其周邊現狀。租賃標的以交付時的現狀出租,競租人(承租方)應自行勘察現場,應當到本次租賃標的所在地的相關管理部門認真咨詢、了解,知悉其經營手續和相關情況,并自行承擔勘察過程的一切費用,全部承擔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誤解標的實際狀況而導致的一切后果,若競租人(承租方)繳納競價保證金即視為該競租人(承租方)對標的的現狀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認可且無異議。
3.2.租賃標的范圍內如存在部分地塊被占用,承租方需自行清退。
3.3.承租方需配合出租方按實驗區有關需求在該地塊開展農業種植活動,具體事項另行約定。
3.4.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擅自轉租租賃標的或更改租賃標的使用用途的,或將租賃標的使用權進行轉讓、轉借、入股、承包、與他人調劑、質押、抵押、貸款、擔保的視為違約,出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交納的租金、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出租方無條件收回租賃標的,并由承租方賠償因此造成出租方的直接及間接損失。
3.5.承租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承租方應保障租賃標的范圍內用火用電人員安全,租賃期內一切安全生產責任全部由承租方負責;承租方在租賃標的內不得從事違反國家環保規定的作業和非法經營活動;承租方應結合周邊現狀按土地類型做好揚塵整治、耕地、林地、海域等自然資源保護工作。
3.6.《土地租賃合同》簽訂后,承租方需在30日內按土地用途開展農業生產,不得拋荒;若被行業主管部門督察且未整改到位,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條款,并沒收履約保證金。
3.7.《土地租賃合同》到期后,如無繼續承租,承租方須無條件無償拆除所有臨時和永久建(構)筑物(含地下)、設施設備(含地下)、地下管網,清理現場、恢復至地表,完成復墾,及時退還租賃標的。
3.8.租賃期內,租賃標的遇政府征收、規劃變更或由于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發生重大變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致使土地經營管護權變更的,出租方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租賃標的的部分或全部使用權,雙方無條件解除合同,承租方須無條件返還租賃標的,出租方不予任何賠償或補償,承租方不享受針對該租賃標的的任何征遷補償和安置。出租方按照實際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還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及履約保證金。
3.9.承租方對租賃標的的建設和使用不得對周圍居民產生不良影響,不得產生影響周邊居民生活的噪音,自行協調周邊鄰里的關系,在租賃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由承租方負責處理并獨立承擔責任,所產生的法律及經濟后果與出租方無關。
3.10.涉及到水、電表立戶、電力擴容、農基路等問題由承租方自行處理,不得私拉電線,私自打井。承租方應自行到當地政府相關部門辦理相關許可等手續,包含不僅限于消防、規劃、建設、城管、公安、土地和環保等部門的審批管理,所需的手續辦理由承租方自行解決。否則,由此產生的任何經濟,法律等責任均由承租方承擔。若因承租方私自建設而無法辦理有關證照而不能開業生產的,與交易機構和出租方無關,承租方仍須繼續執行《土地租賃合同》的所有條款,否則按違約處理。
3.10.承租方應在承租期間對租賃標的范圍內的耕地、建設用地、林木、綠地等附著物及土地進行有效管護,免遭毀壞,做好林木防火,發現違章搭建、搶種(養)、非法侵占及亂倒淤泥渣土、垃圾等行為,應及時制止,保證租賃標的不受破壞及侵占。
3.12.地塊1中含有約43.106畝的林地和少量拋荒地,林地是保護林,不得砍伐。地塊2中存在裸巖砂礫地,需承租方進行管護。租賃標的范圍內,其他林地未經相關部門審批,承租方不得擅自使用,不得亂砍亂伐;拋荒地需承租方自行復墾;建設用地、未利用地如需用于農業耕作,承租方需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3.13.其他交易條件以本項目競價文件及其附件《土地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四、競價方式:網絡競價(正向多次)、價高者得。
五、競租人報名
5.1.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7月4日17時
5.2.競租人資格:交納競價保證金和遞交資格證明文件。只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向組織方完成交納競價保證金和遞交資格證明文件手續,并通過資格審核的競租人才具備競租資格。
5.3.競價保證金
5.3.1.競價保證金金額:65000元。
5.3.2.競價保證金指定銀行賬戶:競租人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以電子匯款的方式將競價保證金匯達以下指定的銀行賬戶【開戶名稱: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開戶銀行:交通銀行福建省分行營業部,開戶賬號:351008010018150064161】。未按時交納競價保證金的不具備競租人資格。
5.3.3.交納競價保證金:競租人在“第四產權平臺(http://www.dscq.com)”提交報名成功之后,系統會自動生成一個8位識別碼,轉款時將識別碼正確填寫在【備注】、【匯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欄內,即可自動匹配到競租人的賬戶。競租人可在柜臺、使用網銀、手機轉賬,請勿使用ATM機轉賬。工行柜臺轉賬僅能將識別碼填寫在【附言】中,不能填寫在【摘要】中,其他銀行正常轉賬即可。
5.4.遞交資格證明文件
意向方須在公告期限內向組織方領取《競價文件》,并按《競價文件》的規定在報名截止時間前遞交資格證明文件。
5.5.領取競價文件
5.5.1.單位經辦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和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領取本項目競價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將上述相關證照、聯系方式及需要領取競價文件的項目名稱發送到以下郵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領取競價文件。意向方發送郵件前、后須按下列聯系方式與組織方經辦人員取得聯系。意向方發送郵件即視為意向方認可組織方按照意向方郵件地址及郵件中的聯系方式發(寄)送本項目有關的各類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5.6.特別提示:所有(或僅有一名)資格審核合格的競租人參加網絡競價,但均不報(應)價,其交納的競價保證金不予返還,將按照本項目競價文件的規定進行處置。
六、公告期限: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4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競租人,則以每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至2025年5月14日,順延期間征集到競租人摘牌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
七、網絡競價開始時間:2024年7月5日9時
八、聯系方式
電話:0591-86160106、87838902;監督電話:0591-87810363
地址:平潭綜合實驗區金井灣商務營運中心6號樓、福州市湖東路中山大廈A座22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