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基本信息 | |
編號 | GY00026761 |
---|---|
名稱 | 福建福能達人石股份有限公司75%股權轉讓 |
掛牌價 | 1500.75萬元 |
保證金 | 150萬元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4-04-23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4-05-21 |
是否延牌 | 是 |
聯系人 | 阮先生、張先生、劉先生、扶女士 |
聯系電話 | 0591-87315276、87855200、87821179、87845911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發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受企業委托,擬對以下轉讓標的廣泛征集意向競買人,現公告如下:
一、轉讓標的掛牌價及保證金
標的名稱 |
掛牌價 (萬元) |
競價保證金 (萬元) |
福建福能達人石股份有限公司75%股權 |
1500.75 |
150 |
二、標的基本情況、風險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標的基本情況
福建福能達人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標的企業”)成立于2016年11月18日,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0000萬元,注冊地址: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南城興暉登高東路171號301室,陶瓷、石材裝飾材料零售;貨物運輸代理(不含危險化學品);對第一產業、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投資(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建筑用石加工;信息技術咨詢服務;市場調查;建材批發。(以上均不含危化品)(以上均不含金融、證券、保險、期貨等需審批的項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2.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序號 |
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 |
52 |
2 |
廈門市億石門貿易有限責任公司 |
25 |
3 |
福煤(漳平)煤業有限公司 |
23 |
3.標的企業近期的財務指標如下表:(合并口徑)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年份 |
2022年 |
2023年4月30日 (專項審計) |
2024年3月 |
總資產 |
4827.85 |
3082.38 |
2856.94 |
總負債 |
246.24 |
212.98 |
235.13 |
所有者權益 |
4581.6 |
2869.40 |
2621.81 |
營業收入 |
367.84 |
-6.60 |
0.54 |
利潤總額 |
-1542.98 |
-1711.96 |
-63.16 |
凈利潤 |
-1542.98 |
-1711.96 |
-63.16 |
經評估,截至評估基準日2023年4月30日,標的企業凈資產評估價值為2000.99萬元。本次轉讓標的為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福煤(漳平)煤業有限公司分別持有標的企業52%、23%股權,合計持有標的企業75%的股權。
4.風險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股權轉讓不涉及標的企業債權、債務的變更,不存在企業職工安置問題,不涉及管理層受讓。
(2)標的企業存放在泉州倉位的存貨目前屬于無人看管狀態,存在因脫離管控而產生丟失的風險。
(3)標的企業認繳子公司云南福能達人石有限責任公司6500萬元出資,持股比例65%,約定于2017年12月30日前繳足,截至評估基準日尚有200萬元未出資到位。受讓方應根據標的公司章程規定,全面履行轉讓方原有出資義務,轉讓方不再承擔補足認繳資本金義務。如因受讓方未按照標的公司章程規定履行出資義務,造成轉讓方損失,轉讓方有權要求受讓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2023年1月,標的企業就惠安吉馬石材幕墻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所欠貨款人民幣172488.80元事項向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2023年1月6日法院判決如下:“惠安吉馬石材幕墻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應于判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福建福能達人石股份有限公司石材款172488.80元,并支付該款自2023年1月6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的逾期付款利息。蔡清珠對惠安吉馬石材幕墻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債務在惠安吉馬石材幕墻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不能清償債務時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2023年8月23日標的企業提出申請執行,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法院出具了對執行人惠安吉馬石材幕墻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的執行裁定書((2023)閩0802執4421號),裁定立即執行。截止到2023年12月11日,惠安吉馬石材幕墻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無可執行的資產。
(5)標的企業投資控股子公司云南福能達人石有限責任公司礦山礦采礦許可證(證號:C5305002014027130133031)在評估基準日前已決策不再對其續期,采礦許可證逾期后不再續期的法律結果是該礦山采礦許可證自行廢止(《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41號)第七條第二款“采礦權人逾期不辦理延續登記手續的,采礦許可證自行廢止。”);保山市自然資源局和規劃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9號)第七十條第(一)點“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辦理有關行政許可的注銷手續。”已在保山市人民政府網發布了廢止采礦許可證公告,并清理登記數據,采礦許可證已歸還保山市人民政府,不再屬于云南福能達人石有限責任公司。根據《保山市自然資源局和規劃局廢止采礦許可證公告》(保山市自然資源局和規劃局,2023年9月14日發布)規定,采礦許可證廢止后,原采礦權人若存在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礦山生態修復等法定義務,保山市自然資源局和規劃局將依法繼續向采礦權人追責追繳。云南福能達人石有限責任公司采礦許可證廢止后,仍然承擔土地復墾義務,并已將復墾費用存放于銀行專門賬戶,將在保山市隆陽區自然資源局監管下專款專用,不能用于其他資金用途。
(6)標的企業與福州市羅源福磊建材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法院作出(2023)閩0802民初8452號民事調解書,標的企業尚欠福州市羅源福磊建材有限公司貨款人民幣10萬元;福州市羅源福磊建材有限公司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裁定書:(2023)閩0802執5750號之一),標的企業賬戶目前被法院凍結。
(7)轉讓標的企業的詳細情況以競買人盡職調查為準,競買人應對其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實。若競買人繳納競價保證金,即視為該競買人對標的的現況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認可且無異議。若在盡調期至標的移交日期間標的狀況發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轉讓方所有,組織方不對標的狀況進行保證及標的狀況變化作出解釋, 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三、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1.轉讓方內部決策:(1)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27日黨委會議紀要,同意轉讓其持有福建福能達人石股份有限公司52%的股權。(2)轉讓方內部決策:福煤(漳平)煤業有限公司2022年6月27日黨委(擴大)會會議紀要,同意轉讓其持有福建福能達人石股份有限公司23%的股權。
2.上級批準: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22年9月23日批復同意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及福煤(漳平)煤業有限公司公開轉讓雙方持有福建福能達人石股份有限公司合計75%股權。
四、競買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報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平臺查詢情況競買人不存在失信記錄;且報名截止日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執行人查詢沒有找到競買人相關的結果】。
3.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本項目接受聯合體競價。
五、競買人(受讓方)應接受的主要交易條件
1.轉、受讓雙方須在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受讓方須在轉受讓雙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2.轉讓標的的交易基準日為評估基準日,自交易基準日起至股權工商變更完成之日止,標的企業期間產生的盈利或虧損,由受讓方按照其受讓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擔。
3.受讓轉讓標的后,標的企業原有的債權、債務由本次股權轉讓后的標的企業繼續享有和承擔。
4.轉讓標的交易過程中涉及的有關稅費,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由轉、受讓方各自承擔,若國家無明確規定的,由受讓方承擔。
5.股權轉讓完成后,9名原福建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職工(其中:標的企業7名,標的企業子公司云南福能達人石公司2名)由轉讓方方協調分流。標的企業其他職工由股權變更后標的企業全部承接,轉讓方不負責其他職工安置,不承擔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
6.其他交易條件以競價文件和轉、受讓雙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為準。
六、競價保證金:人民幣150萬元。
七、公告期限: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21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競買人,公告期限以每五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至2025年4月22日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意向競買人在公告期內與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項目經辦聯系獲取本項目《競價須知》。
報名截止時間: 2024年5月21日下午17:00時。
八、交易方式:網絡競價。
九、聯系方式:0591-87315276、87855200、87821179、87845911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