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基本信息 | |
編號 | GY00026916 |
---|---|
名稱 | 福建省興龍新能材料有限公司51%股權轉讓 |
掛牌價 | 850.3萬元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4-05-06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4-05-30 |
是否延牌 | 是 |
聯系人 | 曹先生 |
聯系電話 | 0591-87838902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發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受企業委托,擬對以下轉讓標的廣泛征集意向受讓方,現公告如下:
一、轉讓標的:福建省興龍新能材料有限公司51%股權。
二、掛牌價(轉讓底價):850.3萬元。
三、標的公司簡況:福建省興龍新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或“興龍材料”)成立時間為2015年06月12日,注冊資本人民幣3000萬元,注冊地址福建省龍巖市連城縣廟前鎮坪頭村園區南一區9號,經營范圍:硫酸錳、高純硫酸錳以及錳無機鹽系列產品研發、生產和銷售;包裝材料、金屬與金屬礦產品、建材、其他化工產品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主要從事鋰離子電池原材料的研發、生產及銷售,主營產品為鋰離子電池材料專用的電池級硫酸錳、高純錳氧化物、錳無機鹽系列。現有主要產品高純硫酸錳,附產品硫酸鋅、海棉銅。
四、標的公司股權結構
序號 |
股東名稱 |
認繳出資數額 |
持股比例 |
1 |
福建省連城錳礦有限責任公司 |
1530萬元 |
51.00% |
2 |
廈門市標弘貿易有限公司 |
1020萬元 |
34.00% |
3 |
鐘杰 |
450萬元 |
15.00% |
五、產權轉讓行為的決策及批準情況
5.1.內部決策:轉讓方福建省連城錳礦有限責任公司(簡稱“連城錳礦”)于2023年12月6日召開總經理辦公會決議同意轉讓其持有的標的公司51%股權。
5.2.上級批準: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批復同意連城錳礦公開掛牌處置其所持標的公司51%股權。
六、標的公司財務指標見下表:(貨幣/單位:人民幣/萬元)
年份 項目 |
2023年 |
2024年3月31日 |
總資產 |
5190.79 |
4990.17 |
總負債 |
4777.09 |
4654.76 |
凈資產 |
413.7 |
335.41 |
營業收入 |
3176.73 |
562.19 |
利潤總額 |
-565.83 |
-78.29 |
凈利潤 |
-567.74 |
-78.29 |
經評估,截至評估基準日2023年9月30日,標的公司凈資產評估價值為1667.25萬元。本次轉讓標的為連城錳礦持有標的公司的51%股權。
七、優先權情況說明:標的公司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
八、競買人(受讓方)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8.1.合法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8.2.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報名截止日競買人在福建省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平臺查詢情況競買人不存在失信記錄;報名截止日競買人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執行人查詢沒有找到競買人相關的結果】;
8.3.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8.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競買。
九、競買人(受讓方)應接受的主要交易條件
9.1.轉、受讓雙方須在成交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受讓方須在轉、受讓雙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股權轉讓價款。
9.2.轉讓標的自評估基準日起至股權工商變更完成之日止,標的公司期間產生的盈利或虧損,由受讓方按照其受讓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擔。
9.3.標的公司債權債務由股權變更后的標的公司繼續享有和承擔,受讓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權比例承擔相關的義務并享受相應的權利。截止2024年4月30日,標的公司對轉讓方的債務1339.56萬元(包含貨款、借款本息,其中,帶息借款900萬元,年綜合借款利率5.53%,該帶息借款在股權轉讓后仍需按實付息),標的公司償債及受讓方擔保方案如下:
標的公司對轉讓方的債務(貨款、借款本息及孳生利息)償還期限不超過12個月(從股權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標的公司每月等額向轉讓方支付所欠款項及孳生利息,首筆償還金額應在股權轉讓合同簽訂后5日內轉入轉讓方指定賬戶,之后每筆償還金額應在30日內償還。受讓方須在股權轉讓合同簽訂前以質押、抵押等方式提供轉讓方認可、足額且有變現能力的資產,為標的公司對轉讓方的債務償還作履約擔保;否則,轉讓方有權沒收受讓方前期交納的競價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并有權取消受讓方受讓本次股權的資格。
9.4.轉讓方原為標的公司向連城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提供的900萬元貸款反擔保,在股權轉讓合同生效后的5日內,轉讓方向連城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申請解除對標的公司900萬元貸款反擔保,受讓方同時為標的公司向連城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提供900萬元貸款反擔保。
9.5.轉讓標的交易過程中涉及的有關稅費,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由轉、受讓方各自承擔,若國家無明確規定的,由受讓方承擔。
9.6.其他交易條件以本項目競價文件及其附件《股權轉讓合同》為準。
十、競價方式:網絡競價、價高者得。
十一、競買人報名
11.1.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5月30日17時。
11.2.競買人資格:交納保證金和遞交資格證明文件。只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納保證金和遞交資格證明文件手續并注冊網絡會員賬號對接意向轉讓標的后,通過資格審核的意向方才具備競買人資格。
11.3.保證金
11.3.1.保證金金額:85萬元。
11.3.2.競價保證金指定銀行賬戶:競買人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以電子匯款的方式將競價保證金匯達以下指定的銀行賬戶【開戶名稱: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開戶銀行:交通銀行福建省分行營業部,開戶賬號:351008010018150064161】。未按時交納競價保證金的不具備競買人資格。
11.3.3.交納競價保證金:競買人在“第四產權平臺(http://www.dscq.com)”提交報名成功之后,系統會自動生成一個8位識別碼,轉款時將識別碼正確填寫在【備注】【匯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欄內,即可自動匹配到競買人的賬戶。競買人可在柜臺、使用網銀、手機轉賬,請勿使用ATM機轉賬。工行柜臺轉賬僅能將識別碼填寫在【附言】中,不能填寫在【摘要】中,其他銀行正常轉賬即可。
11.4.遞交資格證明文件
意向方須在公告期限內向我中心領取《競價文件》,并按《競價文件》的規定在報名截止時間前遞交資格證明文件。
11.5.領取競價文件
11.5.1.單位經辦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和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領取《競價文件》。
11.5.2.意向方可按照將上述相關證照、聯系方式及需要領取競價文件的項目名稱發送到以下郵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領取競價文件。意向方發送郵件前、后須按下列聯系方式與我中心經辦人員取得聯系。意向方向我中心發送郵件即視為意向方認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郵件地址及郵件中的聯系方式發(寄)送本項目有關的各類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11.6.特別提示:所有(或僅有一名)資格審核合格的競買人參加網絡競價,但均不報(應)價,其交納的競價保證金不予返還,將按照本項目競價文件的規定進行處置。
十二、公告期限: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30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受讓方,則公告期限以每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直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征集到受讓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十三、網絡競價開始時間:2024年5月31日9時
十四、聯系方式
電話:0591-87838902、87270835,監督電話:87810363
報名地址:福州市湖東路中山大廈A座22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