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基本信息 | |
編號 | GY00018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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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福建省沙縣官蟹航運樞紐開發有限公司41.717%股權轉讓二次公告 |
掛牌價 | 3240萬元 |
保證金 | 360萬元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1-12-28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2-01-25 |
是否延牌 | 是 |
聯系人 | 陳女士、賴先生 |
聯系電話 | 0591-87276322、87838107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發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受企業委托,擬對以下轉讓標的廣泛征集競買人,現公告如下:
一、轉讓標的掛牌價及保證金
標的名稱 |
掛牌價(萬元) |
競價保證金(萬元) |
福建省沙縣官蟹航運樞紐開發有限公司41.717%股權 |
3240 |
360 |
二、標的基本情況、風險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標的基本情況
(1)福建省沙縣官蟹航運樞紐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注冊時間為1996年03月19日,注冊資本人民幣2100萬元,經營住所:沙縣濱河路西路1號。公司經營范圍:水力發電生產、供應(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標的公司情況介紹:公司位于福建省三明市沙縣高砂鎮境內的沙溪主河道上,左岸緊靠鷹廈鐵路線,右岸毗鄰國道205線,交通十分便利。1994年,國家投資興建--沙縣官蟹航運樞紐工程,為沙溪河水上運輸船舶提供過閘服務;為了充分利用水資源,探索以電養航的運營新模式,1997年公司投資7880萬元對樞紐左岸原設計溢流泄洪閘進行技改,興建了航運樞紐工程配套水電站—沙縣官蟹電站。電站安裝三臺裝機容量為3200千瓦的燈泡貫流式發電機組,總裝機容量達9600千瓦,年平均發電量3500萬千瓦時。大壩為混凝土重力壩,工程等級為四等。壩址以上流域面積11793.00km2,總庫容為460.00萬m3,正常蓄水位91.50m,相應庫容為410.00萬m3,水庫按30年一遇洪水設計,相應的上游設計洪水位99.00m;100年一遇洪水校核,相應的上游設計洪水位100.43m。大壩壩頂高程102m,最大壩高21.50m,壩頂寬9.00m,樞紐船閘與七孔閘部分壩長193.80m,電站與兩孔閘部分壩長133.91m。溢流堰堰頂高程83.00m,溢流堰最大下泄流量為9390.00m3/s。
(2)標的公司股權結構如下:
序號 |
股東名稱 |
認繳出資數額(萬元) |
實繳出資數額 (萬元) |
持股比例(%) |
1 |
福建省新能閩安水電投資有限公司 |
961.76 |
961.76 |
45.798 |
2 |
福建省港航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 |
876.05 |
876.05 |
41.717 |
3 |
三明市沙縣區水電開發投資公司 |
117.81 |
117.81 |
5.61 |
4 |
三明市交通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
81.9 |
81.9 |
3.9 |
5 |
三明市沙縣區交通運輸局 |
62.48 |
62.48 |
2.975 |
(3)標的公司的財務指標如下表: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年份 項目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9月30日 |
總資產 |
2997.44 |
3249.24 |
3091.83 |
總負債 |
164.76 |
275.11 |
137.75 |
凈資產 |
2832.68 |
2974.13 |
2954.08 |
營業收入 |
1044.57 |
1146.05 |
809.35 |
利潤總額 |
508.37 |
593.96 |
458.11 |
凈利潤 |
381.28 |
445.47 |
343.58 |
2、(風險)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股權轉讓不涉及標的企業債權、債務的變更,不存在企業職工安置問題,不涉及管理層受讓。除三明市沙縣區交通運輸局外,標的企業其他股東未放棄優先購買權。
(2)轉讓標的企業的詳細情況以競買人盡職調查為準,競買人應對其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實。若競買人繳納保證金并參與競價,即視為該競買人對標的的現況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認可且無異議。若在盡調期至標的移交日期間標的狀況發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轉讓方所有,組織方不對標的狀況進行保證及標的狀況變化作出解釋, 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三、產權轉讓行為的決策及批準情況
(1)內部決策:福建省港航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開公司黨委擴大會第二十次會議,同意轉讓公司持有的福建省沙縣官蟹航運樞紐開發有限公司41.72%股權。
(2)上級批準:福建省交通科技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批復同意福建省港航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轉讓所持福建省沙縣官蟹航運樞紐開發有限公司41.72%股權。
四、競買人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備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與良好的商業信用。
3、受讓方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4、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本項目接受聯合體受讓。
五、競買人(受讓方)應接受的主要交易條件
1、轉、受讓雙方須在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受讓方須在轉、受讓雙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2、轉讓標的的交易基準日為評估基準日,自交易基準日起至股權工商變更完成之日止,標的公司期間產生的盈利或虧損,由受讓方按照其受讓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擔。
3、標的公司債權債務由股權變更后的標的公司繼續享有和承擔。受讓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權比例承擔相關的義務并享受相應的權利。
4、轉讓標的交易過程中涉及的有關稅費,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由轉、受讓方各自承擔,若國家無明確規定的,由受讓方承擔。
5、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股東若參加競買,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并且需要按照本項目競價須知的要求在掛牌期間提供報名材料和繳納競價保證金參與競價。
6、其他交易條件以競價文件和轉、受讓雙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為準。
六、競價方式:密封式報價。
七、公告期限: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25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受讓方,公告期限以每五個工作日順延,直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有受讓方摘牌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
八、報名截止時間:2022年1月25日下午17:00時。請競買人在公告期間聯系我中心經辦人員領取本項目競價須知。相關規則詳見本項目競價須知。
聯系人:陳女士、賴先生;
電 話: 0591-87276322、87838107;
地 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