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基本信息 | |
編號 | GY00024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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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算力(福建)科技有限公司15%股權轉讓三次公告 |
掛牌價 | 173萬元 |
保證金 | 50萬元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3-08-22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3-09-04 |
是否延牌 | 是 |
聯系人 | 陳女士、鄧先生、賴先生 |
聯系電話 |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發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受企業委托,擬對以下轉讓標的廣泛征集競買人,現公告如下:
一、轉讓標的掛牌價及保證金
標的名稱 |
掛牌價(萬元) |
競價保證金(萬元) |
算力(福建)科技有限公司15%股權 |
173 |
50 |
二、標的基本情況、風險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標的基本情況
(1)算力(福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注冊時間為2020年11月,注冊資本人民幣壹億元整,經營住所:福州市長樂區文武砂鎮壺江路2號中國東南大數據產業園二期2號樓。公司經營范圍:一般項目:集成電路芯片設計及服務;集成電路設計;集成電路芯片及產品制造;集成電路芯片及產品銷售;集成電路銷售;集成電路制造;大數據服務;信息系統集成服務;軟件開發;網絡與信息安全軟件開發;軟件外包服務;區塊鏈技術相關軟件和服務;軟件銷售;信息安全設備銷售;電子產品銷售;通訊設備銷售;半導體器件專用設備制造;半導體器件專用設備銷售;計算機及通訊設備租賃;計算機軟硬件及輔助設備批發;信息技術咨詢服務;檔案整理服務;廣告發布(非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出版單位)(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進出口代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
(2)標的公司股權結構如下:
序號 |
股東名稱 |
認繳出資數額(萬元) |
實繳出資數額 (萬元) |
持股比例 |
1 |
廈門算能科技有限公司 |
7000 |
5200 |
70% |
2 |
福建省數字福建云計算運營有限公司 |
1500 |
150 |
15% |
3 |
福州市電子信息集團有限公司 |
1500 |
150 |
15% |
(3)標的公司的財務指標如下表: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年份 項目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4月30日 |
總資產 |
9943.5 |
6958.38 |
6811.87 |
總負債 |
4814.52 |
1372.63 |
1204.17 |
凈資產 |
5128.98 |
5585.75 |
5607.7 |
營業收入 |
805.26 |
10168.58 |
905.13 |
利潤總額 |
-468.09 |
495.33 |
10.45 |
凈利潤 |
-372.51 |
456.78 |
10.45 |
2、(風險)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股權轉讓不涉及標的企業債權、債務的變更,不存在企業職工安置問題,不涉及管理層受讓。標的企業股東廈門算能科技有限公司未放棄優先購買權。
(2)轉讓方未全部履行繳納出資義務,認繳出資1500萬元,實繳出資150萬元。受讓方應根據標的公司章程規定,全面履行轉讓方原有出資義務,轉讓方不再承擔補足認繳資本金義務。如因受讓方未按照標的公司章程規定履行出資義務,造成轉讓方損失,轉讓方有權要求受讓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轉讓標的企業的詳細情況以競買人盡職調查為準,競買人應對其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實。若競買人繳納保證金并參與競價,即視為該競買人對標的的現況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認可且無異議。若在盡調期至標的移交日期間標的狀況發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轉讓方所有,組織方不對標的狀況進行保證及標的狀況變化作出解釋, 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三、產權轉讓行為的決策及批準情況
1、內部決策:福建省數字福建云計算運營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開董事會,同意公開掛牌轉讓所持算力(福建)科技有限公司15%股權。
2、上級批準: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批復同意福建省數字福建云計算運營有限公司公開轉讓所持算力(福建)科技有限公司15%股權。
四、競買人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備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與良好的商業信用。
3、受讓方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4、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受讓。
五、競買人(受讓方)應接受的主要交易條件
1、轉、受讓雙方須在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受讓方須在轉、受讓雙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2、轉讓方未全部履行繳納出資義務,認繳出資1500萬元,實繳出資150萬元。受讓方應根據標的公司章程規定,全面履行轉讓方原有出資義務,轉讓方不再承擔補足認繳資本金義務。如因受讓方未按照標的公司章程規定履行出資義務,造成轉讓方損失,轉讓方有權要求受讓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轉讓標的的交易基準日為評估基準日,自交易基準日起至股權工商變更完成之日止,標的公司期間產生的盈利或虧損,由受讓方按照其受讓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擔。
4、標的公司債權債務由股權變更后的標的公司繼續享有和承擔。受讓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權比例承擔相關的義務并享受相應的權利。
5、轉讓標的交易過程中涉及的有關稅費,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由轉、受讓方各自承擔,若國家無明確規定的,由受讓方承擔。
6、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股東若參加競買,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并且需要按照本項目競價須知的要求在掛牌期間提供報名材料和繳納競價保證金參與競價。
7、其他交易條件以競價文件和轉、受讓雙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為準。
六、競價方式:網絡競價。
七、公告期限: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4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受讓方,公告期限以每五個工作日順延,直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有受讓方摘牌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
八、報名截止時間:2023年9月4日下午17:00時。請競買人在公告期間聯系我中心經辦人員領取本項目競價須知。相關規則詳見本項目競價須知。
聯系人:陳女士、鄧先生、賴先生;
電 話: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 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