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1、 項目名稱:高速公路部分橋下地管理經營競價。
2、高速公路部分橋下地《管理經營標的基本情況表》如下,4個獨立分別競價:
3、掛牌價:
標的 |
橋下地位置 |
掛牌價(萬元/年) |
用途 |
評估費 |
備注 |
1 |
青口1號橋 (42-60、61-73、74-80號橋墩,合計36垮) |
21 |
倉儲、停車場 |
4500 |
地處于福銀高速公路1K+600M-4 K之間,以青口1號橋現場橋墩42-60、61-73、74-80編號為準。 |
2 |
文山大橋號(4-14橋墩,合計10垮) |
7 |
倉儲、停車場 |
2000 |
地處于福銀高速公路13K+100M-13K+900M之間,具體起點以福州往廈門方向文山大橋第4座橋墩起至14座橋墩止。 |
3 |
洪塘大橋(6-10號橋墩,合計4垮) |
2.5 |
倉儲、停車場 |
5000 |
地處于羅長高速公路2058K+366M-2059K+151M之間,以洪塘大橋現場橋墩6-10編號為準。 |
4 |
大浦高架橋(33-44號橋墩,合計11垮) |
7.5 |
倉儲、停車場 |
2000 |
地處于福銀高速公路19K+200M-21K+100M之間,以大浦高架橋現場橋墩33-44編號為準。 |
(1)掛牌價為受托方應支付給委托方的橋下用地的年管理費最低報價。4個管理經營權標的掛牌價詳見上表。
(2)每一位合格競價人最多只能參加1個管理經營權標的的競價。
(3)管理費遞增方式:從第二年(含)起年管理費逐年遞增5%。
(4)安全保證金:受托方按照閩榕高路【2014】10號文件規定支付相應(2萬至5萬)的安全保證金并與土地所屬路段公司簽訂《場地安全管理協議》。受托方施工方案須通過委托方綜合執法大隊、養護部、星宇公司等部門對建設施工圖紙審核及對建設工程進行驗收,如果受托方未通過相關部門驗收,委托方發整改通知給受托方,受托方須嚴格按委托方的整改要求于10個工作日整改完畢,如未按規定則委托方有權全額沒收安全保證金。若受托方無違約行為,并在管理期滿后把場地清理至良好規整狀態,則在管理期限滿后30日,土地所屬路段公司無息退還安全保證金。
(5)履約保證金:受托方按照管理期限內管理費總額的10%支付合同履約保證金。受托方須在《管理協議》生效之日起1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交到委托方指定銀行賬戶。若受托方無違約行為,并在管理期滿后把場地清理至良好規整狀態,則在管理期限滿后30日,委托方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4、管理經營期限:8年。
二、競價人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注冊資本金人民幣100萬元及以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法人。
2、需提交企業注冊地檢察機關開具的企業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證明原件。
3、未進入《福建高速經營開發合同及信用考核管理系統》“黑名單”。
三、交易條件
1、受托方應自行到政府相關部門辦理利橋下地開辦企業的相關許可等手續。否則,由此產生的任何經濟、法律等責任均由受托方承擔;
2、橋下地所需的評估費用(詳見上表)由各相關受托方承擔,在受托方與委托方簽訂管理協議5個工作日內將土地評估費(代收代付)匯入委托方指定賬戶;
3、橋下地已被侵占部分由受托方負責收回和清理(費用受托方自理),若受托方在建設施工期(90天)內未收回橋下地的委托方將終止合同,沒收履約保證金;
4、橋下地所需水電費用、基礎建造成本以及日常維護等相關費用由受托方負責承擔;
5、受托方負責橋下空間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受托方應建立崗位責任制,編制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落實交通、機電、消防、治安等安全責任。橋下空間在使用中應對橋梁結構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保證橋梁結構、使用功能的安全,不得妨礙橋梁設施的正常檢查和養護維修,并保證橋下通行車輛、行人的安全。
6、受托方不得阻礙交通、占用人行便道,不得占壓、損壞各類檢查井。設施排列、碼放整齊,用水、用電滿足安全使用要求。橋下空間的使用應統籌安排、統一設計。各類設施的顏色、樣式應與橋梁的結構形式、周圍環境相協調。受托方在使用橋下空間時,應預留橋梁檢測凈空和設置護欄。預留橋梁檢測凈空應大于2 m,護欄應整潔、堅固,樣式和顏色應統一,并與橋體和周圍環境相協調。使用的橋梁橋下地面應采用瀝青、水泥混凝土或石材等硬質材料鋪裝。地表面要平整、完好,不得有坑洞、碎裂,保證排水通暢無積水。橋墩必須進行整體包圍保護,材料可以采用鋼筋混凝土澆筑或鋼結構構造物,能夠起到車輛防撞要求。橋下空間應保持清潔衛生,保證空間內干凈整潔,地面無污水、墻面無亂貼、亂畫、亂掛以及小廣告等。在使用橋下空間時,如需設置照明設施,要符合國家相關的行業安全標準。照明設施發生損壞應及時維修,確保橋梁結構安全。橋下空間設置的標志、標線應符合國家及相關部門的規定。
7、協議到期后,受托方需將橋下地恢復,以平整、良好、適租的狀態交付委托方。
8、特別提示:
(1)在管理經營期限內,受托方需自行解決橋下用地相關安全、消防設施等建設工作,費用自行承擔,在建設施工期內需嚴格按照安全設施建設規劃進行建設并經委托方綜合執法大隊、養護部、星宇公司等部門對建設施工進行驗收,如果受托方未通過相關部門驗收,則委托方有權全額沒收合同履約保證金,若受托方無違約行為,并在管理期滿后把場地清理至良好規整狀態,則在管理期限滿后30日,委托方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2)受托方不得擅自改變橋下空間的用途,不得擅自更改申報使用的內容或事項,不得進行商業、餐飲、娛樂等各種商貿經營活動,禁止在橋下用地內居住人員,不得存放與使用功能無關的物品,不得擅自搭建各種建筑物、構筑物,不得擅自設置廣告、標牌、宣傳品和張掛懸浮物,不得修車、加油、使用燃氣、電爐及明火、停(堆)放、裝載易燃、易爆及化學危險品,不得擅自對交通、電力、通訊、排水等設施進行拆改,不得擅自對橋梁設施進行鉆孔打釘以及其他任何有損橋梁設施的行為,不得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3)受托方不得將標的用于從事影響橋梁安全的行業,特別是不得從事與危險物品、爆炸物品有關的行業,獲得管理經營權后,受托方需簽訂《場地安全管理協議》,并承擔相應責任。
(4)涉及到當地消防、規劃、建設、城管、公安、土地和環保等部門的審批管理,由受托方自行解決。
9、受托方須無條件全部接受上述交易條件和本項目《高速公路橋下地管理經營協議》及《場地安全管理協議》所有條款。
五、競價保證金:每個管理經營權標的的競價保證金均為15萬元。
六、競價方式:密封式報價加網絡競價,價高者得。
七、公告期限:2015年12月16日—2016年1月4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受托方,則公告期限以每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直至征集到受托方或另行公告為止)。有意參加競價的意向競價人請在公告期內到我中心獲取競價文件。具體報名截止時間、競價會時間以競價文件約定為準。
聯系電話:0591-87315906、87808016;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2015年12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