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競價標的基本情況:
1.1.競價標的:泉廈高速公路大帽山閑置隧道使用權。使用期限: 8 年。泉廈高速公路大帽山東側隧道長582米,寬11.7米,面積約6800㎡。因泉廈高速公路擴建八車道另行修建新的隧道后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行車通道,目前閑置。
1.2.競價標的用途:物流堆場倉庫。
1.3.掛牌價:競價標的第一年年管理費掛牌價為人民幣20萬元。從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年管理費在前一年年管理費的基礎上按6%遞增。
二、競價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2.1.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注冊,且注冊資本金在100萬元及以上的合法正常運營的企業法人;
2.2.競價人在福建省經營開發合同及信用考核系統中未被列入黑名單;
2.3.競價人需提供由競價人注冊地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證明;
2.4.不接受聯合體形式的報名。
三、競價人(受讓方)應接受的主要交易條件:
3.1.受讓方必須確保隧道安全,不得擅自更改隧道的任何設施,破壞隧道的主體結構,對隧道洞壁進行安全環保措施施工等需經委托方審批后方可進行,未經委托方批準不得占用隧道以外的場地,影響隧道周圍高速公路的正常通行。
3.2.受讓方須修建一條從閑置隧道配電房位置連接地方道路的通行車道,修建道路所涉及的一切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3.3.競價標的僅作為物流堆場倉庫使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有毒和腐蝕性物品。
3.4.使用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委托方、受讓方按國家相關規定各自承擔,如未規定的,由受讓方承擔。
3.5.使用過程中水、電費自理,并在實際用水和用電的基礎上附加10%管理及線損費。
3.6.競價人須無條件簽署、接受上述主要交易條件和本項目《大帽山隧道使用合同》所有條款。
四、交易方式:網絡動態報價。
五、公告期限: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2月1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受讓方,則公告期限以每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直至征集到受讓方或另行公告為止)。報名截止時間、競價會時間等詳見本項目競價須知。請意向競價人在公告期內到我中心獲取競價須知。
六、聯系電話:0591-87315906、87808016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