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基本信息 | |
編號 | GG00009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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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福建汽車館外墻廣告位招租 |
掛牌價 | 216萬元 |
保證金 | 20萬元 |
掛牌開始日期 | 2018-06-22 |
掛牌結束日期 | 2018-07-12 |
是否延牌 | 是 |
聯系人 | 林先生 |
聯系電話 | 0591-87821179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發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一、租賃標的:福建汽車館外墻廣告位。
二、標的規格:外墻廣告位,規格為23.4米*9米,面積為210.6平方米,可做單面或改造為三面翻。
三、標的情況:出租方已向福建省工業技術展覽交流中心承包經營該租賃標的,租賃期限至2022年4月15日止。出租方負責三面翻廣告位相關審批文件的報批工作,承租方自行負責廣告位建設工作。
四、掛牌價:廣告位整體招租,租金為216萬元/年(即18萬元/月)。
五、免 租 期:無。
六、租金遞增方式:租金按年遞增,遞增幅度為4%,即每年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礎上按4%遞增。
七、租賃期限:租賃標的移交之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止。
八、競價保證金:20萬元。
九、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承租方必須是在福州市依法設立二年(含)以上的企業法人,具備經營戶外廣告資質,包括廣告的設計、制作、發布等資質,且無不良資信記錄的企業。
2、承租方的注冊資本不低于500萬元,年主營收入不低于500萬元,承租方須提供近二年即2016和2017年度經營的財務審計報告。
3、承租方應當具備獨家經營戶外廣告的經驗,近兩年所獨家經營的戶外廣告不得少于2例,并須提供此2例戶外廣告的經營合同復印件以及現場實拍圖等證明材料。
4、與出租方或是福建省汽車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及其權屬企業存在法律糾紛的企事業單位不得參與此次招租。
十、承租方應接受的基本條件
1、承租方負責戶外廣告經營相關的行政手續工作。
2、承租方應承擔廣告相關的運營費用(包含但不限廣告畫面制作安裝、廣告運營、電費等)。
3、租金按月支付,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承租方須支付第一個月租金及相當于兩個月租金的租賃押金。且在每個月度結束前5個工作日內支付次月租金。
十一、競價方式:網絡動態報價。
十二、公告期限:2018年6月22日—2018年7月12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競買人,公告期限以每五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直至2018年8月1日期間征集到意向受讓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方在公告期內到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獲取本項目《競價須知》)。
十三、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91-87821179 87845911;
聯 系 人: 林先生; 扶女士
聯系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